zjpshock 发表于 2011-7-16 09:11

邀请老婆过来3个月的问题

老婆在上海已经辞职,准备找其他工作,然后想这个期间准备邀请老婆来德国3个月来旅游,经济担保什么的,我这里都能开出来。 但是问题是,出示什么能让外管局相信签证到期后肯定回国的证明? 有类似经验的同学吗? 除了来回的飞机票,还有什么其它给力的证明能够出示?

谢谢了{:5_362:}

cathyaloof 发表于 2011-7-16 09:23

新工作的证明

hlisky 发表于 2011-7-16 09:33

房产证,车本,银行活期存款,等。。。

zjpshock 发表于 2011-7-16 09:44

还能出示什么给力证明阿?这些都能准备好得。

dermesgate 发表于 2011-9-7 12:19

法律上是夫妻了,就不需要证明3个月后要回去,只要经济上允许,直接申请团聚签,不回去反而是正常的,德国法律保护你们夫妻共同生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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