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在德15年,持永居居住签证,是否可以在中国待一年以上不回德国?
RT,请问可否在中国一年以上不回德国,还是必须半年回德国一次?
谢谢 为什么一定要立马打官司呢?书面申请,以合法理由陈述,等待他们的回答。如果回答不正确,可以继续申诉,或者上告行政法院。这都是很正常的司法途径。看你的口气,好像觉得打官司属于不可理解的一种行为。
karlsruhe就有中国人为60个月的事情打官司的,虽然按照我的看法,他基本要输(因为现在从严了,所谓的Rechtsgrundlage的支持力度不够,他那些辩驳以及他的工资养老显然也不够的),但在你的情况,比如这个15年,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打官司又何妨?
自己对于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都不去争取,还到处求些似是而非的自我安慰的说法,那就没有办法了,尤其还是在一个法治国家。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1-7-20 09: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打官司是不得已的地步,特别是去和移民局打官司。而且谁有事没事去打官司呢,自家又不是开法院的。
比如你说的那个60个月的养老保险是充分条件不是必要条件,你可以出示法律条文给移民局看,但移民局一样可以说我们要做统计,要满足这个条件才收材料,这就是我们的规定。那你怎么办,去打官司?你肯定你能赢么?
争取自己的权利也得在自己理由充足的情况下。像这种灰色地带的,你能说你就一定是对的? 必须半年回德国一次 回复 2# flh
我们已经15年了,,那什么时候才能在中国任意停留呢?在中国有工作的话呢?谢谢 看到有其他的帖子讨论过。
半年回一次德国没用,要在德国居住好象是几个月以上,长居才不会失效。
建议楼主咨询外办。 一般只允许离开180天,另外的180多天要呆在德国,在德国最少要181天才可以保证永居,如果是公司的外派,又指定年限的,可以和外管局商量,但是不一定同意,而且一定要他们出具证明文件,否则在上海无法上飞机,空姐发现在中国逗留超过180天的都不让上飞机,这个是听说的,也可能是边防的人,没搞明白,我记得之前有人抱怨过的,被要求重新办理签证 RT,
请问可否在中国一年以上不回德国,还是必须半年回德国一次?
谢谢
若叶花风吹雪 发表于 2011-7-18 11: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德国超过15年以上并有永久居留的不受半年的限制,还有一种永居也不受限制,是配偶是德国籍。
相关资料google一下很多。 必须半年回德国一次
flh 发表于 2011-7-18 11: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6:}看清楚lz的帖子了么? 在德国超过15年以上并有永久居留的不受半年的限制,还有一种永居也不受限制,是配偶是德国籍。
相关资 ...
weny 发表于 2011-7-18 13: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 回复 6# weny
15年指的是从拿了居留开始计算,还是从来到德国开始计算。 回复 6# weny
您确定吗?我们已经在德国居住超过15年以上了,已经是永居签证了,就是不知现在还可不可以无限期在中国逗留。。。 嗯,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是德国公司以外派的名义回国的话,可以找公司开证明,然后去外管局,能够一年半不用回德国 回复 11# 云上的日子
或者是中国公司聘请呢? 回复weny
您确定吗?我们已经在德国居住超过15年以上了,已经是永居签证了,就是不知现在还可不 ...
若叶花风吹雪 发表于 2011-7-18 14: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问题讨论过很多次了,论坛里有人贴过详细的依据和利弊,自己搜一下吧
zb,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188620&extra=&page=1 回复weny
15年指的是从拿了居留开始计算,还是从来到德国开始计算。
halloeveryone 发表于 2011-7-18 14: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从来德国开始算。 回复云上的日子
或者是中国公司聘请呢?
若叶花风吹雪 发表于 2011-7-18 14: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就不知道啦,理论上应该是不行的。你去外办问问去吧 都说了,没有永居这回事了 在德国超过15年以上并有永久居留的不受半年的限制,还有一种永居也不受限制,是配偶是德国籍。
相关资 ...
weny 发表于 2011-7-18 13: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有朋友永居, 但不敢在中国超过半年, 也许超过15年以上是特殊情况,但切记, 德国永居和美国永居决然不同!! 回复 10# 若叶花风吹雪
我也是有朋友永居, 但不敢在中国超过半年, 也许超过15年以上是特殊情况,但切记, 德国永居和美国永居决然不同!! 长居有德国长居和欧盟长居两种,德国长居是每半年需要回德国一次,但是在德国满15年后就不受任何限制了。欧盟长居从拿到开始只需每年回德国或欧盟一次,但没有15年后不收任何限制一说。 盟长居从拿到开始只需每年回德国或欧盟一次,但没有15年后不收任何限制一说。Stargate 发表于 2011-7-19 11: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的,AufenthG §9a 说过了。 有的,AufenthG §9a 说过了。
irvine 发表于 2011-7-19 11: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定吗?就是说拿欧盟长居的在德国的时间一共满15年也不受那个一年的限制了? 确定吗?就是说拿欧盟长居的在德国的时间一共满15年也不受那个一年的限制了?
Stargate 发表于 2011-7-19 11: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都这么说了,还不确定,那也不知道怎么办了。{:5_386:} 法律都这么说了,还不确定,那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1-7-19 11: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人云亦云的,贴出来看看 别人云亦云的,贴出来看看
Stargate 发表于 2011-7-19 12: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说的不对。
15年规则,目前,只对德国长居有效,对欧盟长居无效。
参见下面的连接
http://www.schmalz.org/Merkblatt%20Daueraufenthalt-EG.pdf 在德国连续居住15年以上的长居,离开德国半年不会失效。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条件的,条件就是长居持有人可以养活自己,比如不能拿失业金2. 他说的不对。
15年规则,目前,只对德国长居有效,对欧盟长居无效。
参见下面的连接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1-7-19 1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遗憾,卡塞尔市政厅并不清楚具体规定。他们违法了。搞不清楚EG规定的外管局太多了。
AufenthG §51 Beendigung der Rechtmaessigkeit des Aufenthalts; Fortgeltung von Beschraenkungen
(9) Die Erlaubnis zum Daueraufenthalt-EG erlischt nur, wenn
......
Auf die in Satz 1 Nr. 3 und 4 genannten Faelle sind die Absätze 2 bis 4 entsprechend anzuwenden.
Nr. 3和4说,EG离开德国6年,或者离开欧盟1年,就失效。 Abs 2, 3, 4对这两种失效情况适用。
(2), (3), (4)说的就是NE的持有者,作为德国人配偶长期离境不失效,或者住满15年后长期离境也不失效。因回祖国服兵役也可以保留长居。
§51 Abs 2规定:Zum Nachweis des Fortbestandes der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stellt die Auslaenderbehoerde am Ort des letzten gewoehnlichen Aufenthalts auf Antrag eine Bescheinigung aus.
也就是说满足条件后,外国人有权要求外管局书面出具NE或者EG不会因上述原因失效的证明。
在此感谢“多事之秋”mm提供的资料。 他说的不对。
15年规则,目前,只对德国长居有效,对欧盟长居无效。
参见下面的连接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1-7-19 1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知道是国法大还是一个市政厅的规定大?碰到这种事情,完全可以据理力争。 大家都懂德文,为什么就不看看法律原文呢?有些地方是可以灵活解释的,比如欧盟长居的60个月,现在越来越严,尽管现在的某些地区仍然是不要60个月就可以拿的。但有些就是规定的很清楚明白了,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 他说的不对。
15年规则,目前,只对德国长居有效,对欧盟长居无效。
参见下面的连接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1-7-19 1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我曾经到移民局问过,就是这么说的。还以为现在真改了规定了呢 大家都懂德文,为什么就不看看法律原文呢?有些地方是可以灵活解释的,比如欧盟长居的60个月,现在越来越严 ...
文科博士 发表于 2011-7-19 15: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用的。人家说我们这里就需要这个,你难道立马和移民局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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