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憩小屋 发表于 2011-7-27 09:35

失业金申请的问题

请教一下:

友人去年12月起失业,至今未申请失业金(有申请资格),请问如果从8月份开始申请,还能拿几个月的失业金,或者之前几个月没拿的钱会不会部分补发?

glenbin 发表于 2011-7-27 09:39

你没希望了。合同到期前3个月必须劳动局登记,或者收到辞退信第二天登记,才有资格领。超过期限,有禁止期,最长3个月。如果自己辞职,也是3个月禁止期。
赶紧找下个工作吧。

休憩小屋 发表于 2011-7-27 10:28

就算禁止期3个月,那3个月之后也该给啊,现在已经8个月咯

古秘书 发表于 2011-7-27 10:44

glenbin 发表于 2011-7-27 1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没希望了。合同到期前3个月必须劳动局登记,或者收到辞退信第二天登记,才有资格领。超过期限,有禁止期, ...

收到辞退信的第二天就得登记!?这个要求够严格的!

另外 禁止期指的是禁止什么啊!?

zuzuzu 发表于 2011-7-27 11:16

该人失业前工作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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