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岳母过来探亲,结婚证用大使馆给的结婚证复印件是否够了?
本帖最后由 boboskies 于 2011-7-29 23:35 编辑邀请岳母来探亲,因为经济担保是我的工资单,所以最后老婆就让我来开邀请信了。
寄回去了我们在中国大使馆结婚给的中德两份结婚证复印件,现在忽然搞不清楚,是不是这个就足够证明夫妻关系了??? 还是必须公证,不过时间已经来不及了,下个礼拜就去签证了。
后来想想,又把RATHAUS 我们FAMILE ANMELDEN的证明也发过去了。不知道有没有用。
去年老婆邀请过一次岳母过来。这次就因为我经济担保,所以变成我邀请了。
不知道有没有朋友有这样的经验? 大使馆的结婚证明就行,刚办过,签证已经拿到了。 lingling1234 发表于 2011-7-30 08: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使馆的结婚证明就行,刚办过,签证已经拿到了。
太好了!谢谢
只是复印件就可以了吧?原件没有寄回去 复印件就行 lingling1234 发表于 2011-7-30 09: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复印件就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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