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j 发表于 2011-8-1 08:46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上的时间问题 急!!!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上写着beabsichtigte Aufenthaltsdauer: 2 Wochen 但是我可能再在德国超过两周,递签的时候会不会有问题?

多啦美 发表于 2011-8-1 13:33

申请的两周,就只给你2周。申请的时间必须和经济担保书上的一致。

owj 发表于 2011-8-1 17:02

Vielen vielen Dank!!!
我还有两个问题不知道能不能帮我解答一下:
1,我办理的是访友签证,而经济担保上有一览是 ‘Verwandtschaftbeziehung mit dem Antragsteller/FAMILY RELATIONSHIP WITH APPLICANT' 然后我朋友填的是Bekannter/Bekannte。。。这个行吗,就是担心这个“Verwandtschaftbeziehung”会不会要我出具亲属证明呢。

2,我自己的经济证明,我就提交房产证和对账单,够吗。
谢谢!!!

owj 发表于 2011-8-1 17:10

多啦美 发表于 2011-8-1 14: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的两周,就只给你2周。申请的时间必须和经济担保书上的一致。

只多一天两天也不行么?
其实就差一两天55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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