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籍的配偶能否开公司自主营业
看了些帖子,想想还是直接开贴问比较直接。我的情况,老公之前是无捆绑工作签证,我是跟着他的团聚签证,也有无捆绑工作许可。当然我们两人都不能自主营业。现在老公刚入籍德国,过些天我也要去改居留了,因为打算明年自己开个公司当法人,所以想问问,我改居留的话,有没有可能拿到可以当法人开公司的工作许可。好像德国人配偶可以拿无限制工作许可,就是不知道这个许可包不包括开公司当法人?还是必须像其他外国申请者一样,经过提交商业计划书,由IHK批准之类的程序? 补充一下,来德八年多,学生签证,之后是家庭团聚签证 具体的看外管局,可能得要求结婚4年以上,仅供参考 如果你有无限制的工作许可的话,开Einzelunternehmen是不用去IHK的,只要去商业登记处Anmeldung,费用是25欧。如果成立GmbH的话,才需要去IHK,交商业计划书之类的。 具体要看签证上说的吧?如果当你还是中国护照的话。 我个人认为如果lz并不改变自己的签证目的和性质,比如从家庭团聚改成法人签证,那么开公司当法人和这个就没有什么关系,你完全可以开个个体公司或GmbH,前者申请手续简单,费用少,后者须找NOTAR,几百欧元,不用IHK审批,成立后须加入ihk,每年交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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