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很想你 发表于 2011-8-13 05:10

删帖

本帖最后由 也很想你 于 2011-8-17 21:58 编辑

。。。

susiko 发表于 2011-8-13 09:40

又见朋友贴

cubid007 发表于 2011-8-13 11:34

1. 回乡证没有听过。
2. 民法范围的事情,你想用德国法律管中国政府的事情,不可能的。
3. 不管怎么出来的,就说护照丢了好了,按丢失程序补办就可以,使领馆有义务和你户口当地出入境当局联系,需要3-6月。实在不行,可以要他们给开单程旅行证。

kaiyue 发表于 2011-8-13 13:08

偷渡的吧

自由很昂贵 发表于 2011-8-13 13:20

回乡证只办给持有“港澳台”三地的居民的中国同胞!

cubid007 发表于 2011-8-13 13:48

自由很昂贵 发表于 2011-8-13 14: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乡证只办给持有“港澳台”三地的居民的中国同胞!

对啊。现在好像不叫回乡证了。

cubid007 发表于 2011-8-13 13:49

kaiyue 发表于 2011-8-13 14: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偷渡的吧

应该是的不然怎么会有蛇头。也不容易 在这混这么多年

无心 发表于 2011-8-13 15:31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须知
2010/02/23
一.受理范围:
(一). 无台胞证的台湾同胞
(二). 港澳同胞
(三). 遗失护照的短期出国人员
(四). 非法滞留人员
.非法滞留人员自愿申请回国证件
滞留德国的中国籍非法移民因在德无法继续生存,或因患病,或因国内家中亲人发生不幸等特殊情况而主动要求回国的,须亲自前往我驻德使领馆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回国证件须提供能证实本人身份的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经报国内核实后可予颁发回国证明。具体办理事宜请向我驻德使领馆主管部门询问。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1-8-13 16:00

本帖最后由 酱油打手 于 2011-8-13 17:02 编辑

找他所在的外管局啊,把身份证号之类的信息往那个表里一填,请他们发到Bielefeld的外管局中心,2-3个月就能以身份证号查得出那个人的身份,然后外管局就组织给你遣返。带你去法兰克福大使馆给你开遣返证,然后给你买机票神马的

cubid007 发表于 2011-8-13 16:11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1-8-13 17: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找他所在的外管局啊,把身份证号之类的信息往那个表里一填,请他们发到Bielefeld的外管局中心,2-3个月就能 ...

{:5_320:}
机票钱还省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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