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11-8-15 11:33

你这个是婚后赠予,不是婚前财产。婚后赠予只要指名赠予某方,就是某方的个人财产。只是这钱衍生的利息是共同财产。你请父母在汇款的时候打入你的账户,并在备注里注明,此款只赠予xxx。你这边的对账单上就有证明了。更保险的是你父母再去就汇款单做个公证。虽然这么做有些伤感情,但是人生的事情很难预料,关键看你老公是什么样的人了,如果他平时对你就很计较,你就也算自保。如果他真爱你,不计较钱财,也不会计较本来就不属于他的钱。因为这是你父母心疼你,给你的。

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11-8-15 11:36

补充一下,备注里你教父母写中德文,请银行的代填一下就行。保留好汇款单

mausreis 发表于 2011-8-15 20:54

当婚后赠与来处理哪有当婚前财产简单明了!

973341 发表于 2011-8-15 22:37

mausreis 发表于 2011-8-15 1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了避免万一离婚后你父母要再告你LG进行索赔,这钱可以算你的婚前财产打到德国来。

问题是,如果已经结婚了呢?父母的资助应该就不算婚前财产了。

973341 发表于 2011-8-15 22:43

本帖最后由 973341 于 2011-8-15 23:44 编辑

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11-8-15 12: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个是婚后赠予,不是婚前财产。婚后赠予只要指名赠予某方,就是某方的个人财产。只是这钱衍生的利息是共 ...

这个主意不错。现在这世道,什么都说不准{:5_317:}

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11-8-16 08:28

本帖最后由 听涛小筑 于 2011-8-16 10:01 编辑

mausreis 发表于 2011-8-15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婚后赠与来处理哪有当婚前财产简单明了!

你说的很对,作为婚前财产比婚后赠予处理简单。但是如果真到了离婚时候,她和她父母在这笔钱的给出日期上都无法举证是婚前财产,首先银行转账证明时间就无法更改,与其那时再编造证据,不如现在就指名赠予人更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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