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劳资纠纷(无合同)
在餐馆打工 干了两个月 不干了。老板看我不干了,觉得不爽,就少付了我100欧。由于是在餐馆,没有合同,也没有字据,现在这个工钱我还有可能追要回来吗。不理解的是,我们没签合同,他居然也帮我注册sozialversicherung了,当然估计是Minijob这个税也是没有交的。现在想来唯一证明我打工时间的,只有Ubahn站台的录像了。。。。简单来说,类似这种无合同的劳资纠纷,,或者那种现金支付的工作,老板没付钱,都可以说付了,打工者是不是总是很无奈呢。 此外我去讨薪,老板叫警察我要担心被警局记录吗 没有合同,没有字据,你的这100块钱看来很难拿回来了。100元,就算7欧一个小时,就是白干14个小时。所以有些事情一定要白纸黑字。 如果餐馆距离不远,就去一趟。
当着老板的面掏手机。
最后警告,如果你不给,那我就报警。
-----------
110免费的。
如果真的报警了,不用慌,你是受害者,不是冤枉他。
等警察来了,你就说你要anzeigen老板。因为你打工了,老板欠你多少小时,100还是200欧,随便你说。
接着警察会问老板口供,会调查什么的。
包括你说的摄像头,都能提出来。
让警方去查吧,反正免费。
最差,也就是不了了之,因为你没足够证据。
但是这老板被警察这么调查一下,也算是会被恶心一下,知道同胞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