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d 发表于 2011-10-13 11:00

gege1609 发表于 2011-10-13 10: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什么成家会好一些??

俩口子,一个中国籍,一个德国籍,到哪问题都不大

这个是听朋友说的,实际如果呆在德国,一般一个长居就够啦,
如果彻底回国的话,如果一方有个德国籍,日后还能回德国

俗话说的好,30年河东30年河西,谁知道n年后两个国家是什么样子呢

只不过目前德国的老百姓过的更简单点,一个人工作可以养一家子,然后可以贷款买车买房,
国内生活虽然丰富多彩,但是收入和支出对普通老百姓来讲很不合理

gege1609 发表于 2011-10-13 11:05

kingd 发表于 2011-10-13 1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俩口子,一个中国籍,一个德国籍,到哪问题都不大

这个是听朋友说的,实际如果呆在德国,一般一个长居 ...

受教,这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突然想到,那中国籍的那口子,买养老保险的买中国的还是德国的,或者两边都可以?

seerose816 发表于 2011-10-13 11:16

VW_POLO 发表于 2011-10-12 2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的确,像这种回国之后有后悔,想再来德国而最终无法如愿的悲剧在我身边就发生过好几次,特别是那些主动回 ...

{:5_339:} 同考虑中。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0-13 11:18

先申请个欧盟长居,然后回去试试水就知道想不想回去啦。
换国籍是不可更改的,生个孩子都是德国人。
但是申请个欧盟长居,一年间入境欧洲一次,有那个时间,回去尝试下不就行了。
再说,要爬上去,哪里不是勾心斗角的厉害,在德国更难玩得过同等条件下的德国土鳖。

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1-10-13 11:19

kingd 发表于 2011-10-12 21: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要是成家啦的,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单身的话,一无所有就靠个德国国籍回去,估计回国呆不了多久就呆不下 ...

嗯,早就有不吃香的趋势了,以前在国内的同事,德国国籍的最后被排挤到自动辞职了,因为不提供给他们德国水平的工资,想干可以,照样和中国人一样几千块工资,要不,别干回家,人家到处能找到中国人来顶替。"
所以我觉得,在德国时间长了,回去会赶不上步伐的, 也很多事情都接受不了,还不够生气地呢,楼主还是在德国找找工作吧?!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21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0-13 1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先申请个欧盟长居,然后回去试试水就知道想不想回去啦。
换国籍是不可更改的,生个孩子都是德国人。
但是 ...

长居是必须在欧盟内呆一定时间才行吧?
还是那个是德国长居的规定?

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1-10-13 11:21

如果没有回去挣大钱的途径,最好回去和大众一样生活, 不去住洋房花园别墅,不送孩子去国际学校,忘掉自己是德国人,否则,会觉得很别扭的。这是我的想象哈,呵呵!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0-13 11:26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长居是必须在欧盟内呆一定时间才行吧?
还是那个是德国长居的规定?


德国的长居好像是六个月内入境一次。没有规定得呆多久。
欧盟看网上的讨论好像是一年内。
http://www.csuchen.de/bbs/viewthread.php?tid=351725&extra=&page=2
http://hi.baidu.com/hotsnower/blog/item/e89ad5a75189258dd04358f6.html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31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0-13 1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德国的长居好像是六个月内入境一次。没有规定得呆多久。
欧盟看网上的讨论好像是一年内。
http://www ...

德国长居有效前提是不能离开德国6个月,反过来就是说必须在德国呆六个月。{:5_352:}
至于欧盟长居,不太清楚。
德国长居跟美国绿卡一样,必须得在本国呆上一定的时间才不会失效。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0-13 11:34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德国长居有效前提是不能离开德国6个月,反过来就是说必须在德国呆六个月。
至于欧盟长居,不太 ...

§ 51 Beendigung der Rechtmäßigkeit des Aufenthalts; Fortgeltung von Beschränkungen
(1) Der Aufenthaltstitel erlischt in folgenden Fällen:

1.Ablauf seiner Geltungsdauer,
2.Eintritt einer auflösenden Bedingung,
3.Rücknahme des Aufenthaltstitels,
4.Widerruf des Aufenthaltstitels,
5.Ausweisung des Ausländers,
    5a. Bekanntgabe einer Abschiebungsanordnung nach § 58a,
6.wenn der Ausländer aus einem seiner Natur nach nicht vorübergehenden Grunde ausreist,
7.wenn der Ausländer ausgereist und nicht innerhalb von sechs Monaten oder einer von der Ausländerbehörde bestimmten längeren Frist wieder eingereist ist, 8.wenn ein Ausländer nach Erteilung eines Aufenthaltstitels gemäß der §§ 22, 23 oder 25 Abs. 3 bis 5 einen Asylantrag stellt; ein für mehrere Einreisen oder mit einer Geltungsdauer von mehr als drei Monaten erteiltes Visum erlischt nicht nach den Nummern 6 und 7.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35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0-13 11: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 51 Beendigung der Rechtmäßigkeit des Aufenthalts; Fortgeltung von Beschränkunge ...

第七条写得很清楚啊
六个月是期限或者得到外办的允许。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0-13 11:36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德国长居有效前提是不能离开德国6个月,反过来就是说必须在德国呆六个月。
至于欧盟长居,不太 ...

这两个当然是大大的不同了。
不能离开超过六个月,如果在六个月结束前入境,那么就从再离境的日期开始算下一个的六个月。
我的理解。

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1-10-13 11:36

反正总的来说,一般如果不知道未来是否还回德国,最后都拿着德国护照回去,给自己留个后路。我认识的人,一般都是回去要么就是能自己做生意,要么就是一个人是德国公司的国内代表,收入肯定已经得到保障了。空手回去,重新找工作的,还不认识,我想象,这样的话,关键是回去的“定位”很难,到底如何生活好呢?我想不出。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0-13 11:38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七条写得很清楚啊
六个月是期限或者得到外办的允许。

但是上面没有说要在德国呆超过六个月啊。
写的是einreisen.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38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0-13 1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两个当然是大大的不同了。
不能离开超过六个月,如果在六个月结束前入境,那么就从再离境的日期开始算 ...

这个问题早就讨论过了,没谁愿意花那么多钱精力和时间来保持自己的长居。

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1-10-13 11:39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问题早就讨论过了,没谁愿意花那么多钱精力和时间来保持自己的长居。

是的,大家都觉得这样很牵扯精力,不是办法,所以还是最后入籍为终结。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0-13 11:40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问题早就讨论过了,没谁愿意花那么多钱精力和时间来保持自己的长居。

所以我说的是先办个长居回去试水看合适不。
又不是长期。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44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0-13 11: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我说的是先办个长居回去试水看合适不。
又不是长期。

半年时间试水?
如果觉得好,那长居失效,以后再想回德国就没戏了
现在最主要的问题不是能不能适应国内,而是给以后回德国创造条件。

gege1609 发表于 2011-10-13 11:45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问题早就讨论过了,没谁愿意花那么多钱精力和时间来保持自己的长居。

我有个朋友就是这么干的,每半年带着孩子回德国一次:curse: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46

gege1609 发表于 2011-10-13 11: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有个朋友就是这么干的,每半年带着孩子回德国一次

那你朋友牛逼啊,可能是工作上的便利,可能根本不用工作,有钱有时间。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个是不现实的。

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1-10-13 11:47

本帖最后由 奥莉维亚 于 2011-10-13 11:47 编辑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朋友牛逼啊,可能是工作上的便利,可能根本不用工作,有钱有时间。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个是不现实 ...

{:7_436:}我刚也这么想的,太有时间了!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1-10-13 11:47

本帖最后由 Don't_speak 于 2011-10-13 11:52 编辑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半年时间试水?
如果觉得好,那长居失效,以后再想回德国就没戏了
现在最主要的问题不是能不能适应国内 ...

唉,我就是提供一条可供选择的主意而已。
而且我说的是欧盟长居。
在网上都是看的别人怎么怎么样,回国遇到什么那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irvine 发表于 2011-10-13 11:48

法律说的很清楚,NE需要每半年来德国踩一脚。EG需要每年在欧盟踩一脚并且每6年在德国踩一脚。

seerose816 发表于 2011-10-13 12:03

irvine 发表于 2011-10-13 1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说的很清楚,NE需要每半年来德国踩一脚。EG需要每年在欧盟踩一脚并且每6年在德国踩一脚。

我的自己研究一下这个法律,迄今看到好几种不同的答案。

gege1609 发表于 2011-10-13 12:12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朋友牛逼啊,可能是工作上的便利,可能根本不用工作,有钱有时间。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个是不现实 ...

我只知道他是外派的ceo,要在中国的子公司做头,难道这方面有税务上面的好处?具体还真没有问过。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2:23

gege1609 发表于 2011-10-13 1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只知道他是外派的ceo,要在中国的子公司做头,难道这方面有税务上面的好处?具体还真没有问过。

对了嘛。分公司的头儿,那一年来回跑几次真是太正常了。飞机票也是公司出。
大多数人哪里有这种条件。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2:24

seerose816 发表于 2011-10-13 1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的自己研究一下这个法律,迄今看到好几种不同的答案。

我知道的是必须在德国呆一定的时间。不是入境一下就可以的。

irvine 发表于 2011-10-13 13:03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2: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知道的是必须在德国呆一定的时间。不是入境一下就可以的。

法律出处?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3:19

irvine 发表于 2011-10-13 1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出处?

还确实没有法律出处,但是
1. 有美国和德国的朋友是这么做的。他们在国内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都自觉的回美国和德国呆了一段时间,据称是外办这么要求。
2. 请参考 http://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79594。 里面还有你的回复。{:5_360:}
3. 谁有胆子可以参考第二条里的链接最后面的建议试试,看看外办是否会收回长居。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1-10-13 13:21

德国长居相同,如果只是算着六个月回德国踩一下,会有被移民局收回长居的可能。
引述:如果移民局真要收回,法官也不会同情你。他们会认为你主观上就没有留在德国或者欧盟的愿望,这时候就会按照他们自己的需要解读这款法律条文。我个人认为这是鬼子为自己留下的防止漏洞的漏洞,最好不要冒险,至少不要做得太过份。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讨论换国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