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喝咖啡
发表于 2011-8-23 23:26
我为什么不能发链接?
看这条新闻,是不是以后回国定居的人只要有两个以上小孩,即使有绿卡也都要罚啊?
摘录:“2010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再次明确,夫妻双方均为我国内地居民,在国外、境外生育的子女回我国内地居住,办理了入户手续或两年内累计居留满18个月的,在适用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时,应当计算该子女数。也就是说,只要父母户籍在内地,不管在什么地方生育,只要是不符合照顾生育政策的,都要受到超生处罚。 其赴港所生子女自出生后,一直在我国大陆生活,并接受我国大陆的社会抚养,在内地居留已满18个月,按规定,应受江苏省的计生政策制约。”
逍遥剑侠
发表于 2011-8-24 00:01
本帖最后由 逍遥剑侠 于 2011-8-24 01:02 编辑
ls所述链接再此http://www.6park.com/news/messages/36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