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猪00 发表于 2011-9-14 12:19

可以让他们给驻柏林大使馆询问啊,不至于就是一个词不对就意义不同了吧.

宠物猪00 发表于 2011-9-14 12:21

MM可以拿着这份文件:
Ausländische öffentliche Urkunden
zur Verwendung in Deutschland

在这个文件中的第七项就是: Konsularische Urkunden 法兰克福大使馆签发的结婚证具有公证效力的.

我开始的时候和MM一样的情况,拿着这个文件之后就OK了.
MM试试吧.

Mr.5 发表于 2011-9-14 12:34

{:4_297:}

这个也太官僚主义了吧.

中国大使馆太惨了.

开的证书德国都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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