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里的ggf. nationale Identitaetsnummer必须填写吗?
本帖最后由 xiaoxiaozi 于 2011-9-16 11:13 编辑我看到签证申请表里,第10项是 未成年申请人必须填写合法监护人的姓名,住址,国籍,紧接着第11项,就是 ggf. nationale Identitaetsnummer / National identiy number, where applicable / 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父母是成年人,第10项是肯定不要写的,那第11项里要写的身份证号,是指在第10项里对未成年人合法监护的那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吧?这个ggf. / 如适用,是指对情况10而言吧? 我父母是不是可以让第11项空白不写啦? 没见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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