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关于家庭团签配偶工作问题
夫妻一方在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工作。另一方家庭团聚签证来德,签证上注明不允许工作,请教一下:1配偶是否有权利工作?
2如果能找到工作的话,配偶是否能到外国人管理局申请工作许可?是否一定批准,还是看运气?
3这个工作许可是任意无限制的,还是限定只能在博士后所在大学工作呢? 1。签证上既然注明不允许工作,为什么还要问是否有权利工作呢?不允许,你就没有权利。
2。可以申请工作许可,批不批准当然人家是有条文规定的,也有一部分运气在里面。
3。一般来说不会限定在大学里的工作,但是最好去当地的外管局咨询一下。 劳动光荣,不劳动可耻啊。 你如果在德国做博士后工作在三年内,你的妻子在德国两年内是没有机会获得工作许可的;如果你工作时间满三年后,你申请转成无捆绑签证,则你的配偶应该可以获得工作许可,而且和你的权利一样,不再有什么两年的限制;
不满足特定条件,无法获得工作许可;没有什么运气的成分,运气的成分只是说有的时候,你的条件是满足了,但是外管局的人员不怎么通融,或者不Nett,就是给你挑毛病不给你的情况,这种情况其实不大多见的。
楼主等两年吧。。。。。 前面看一个帖子,团聚那一方申请了半年只拿到了学校的mini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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