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手的租房退房后续问题,求解答求指导,谢谢
本帖最后由 abc_de 于 2011-10-2 00:06 编辑篇幅挺长的,麻烦大家帮忙看一下,谢谢!
基本情况:
我之前的房子是今年5月20号开始入住的,和房东签的合同是网上下载的模板,没有写搬出时间。房租和押金都是现金支付,他写个收据给我。
房东本身也是外国人,之后感觉他经常缺钱花,而且人品也可能有点问题想尽快结束合同。7月份的时候,我口头提出要解约,房东说可以。然后我跳过了寄挂号信kun房子的过程,直接和房东达成了书面的协议,写明我住到10月20号为止,把当初交的两个月押金作为8月20号到10月20号的房租,等于说之后的房租不用交了,还补交了一下Nachzahlung和一些所谓修补破损的钱等。
到了8月中旬实在住不下去了..打算提前搬出..房东说如果我们撕毁所有的合同、补充的书面协议和收据的话..可以补偿我1个月房租..这是口头的。当时实在是想要尽快离开那鬼地方,所以一时不理智就同意了(真的是毫无法律意识,现在后悔也没用了),并销毁了所有书面的东西(房屋合同、作为Kündigung的补充协议和所有押金房租的收据,也没有复印件和扫描的电子件)。
接下去就是我自己的各种有的没的顾虑:
1.当时撕毁所有书面协议、合同的时候,房东拿出来的那份合同是不是有效的原件,在我还没确认得很仔细之前他就把纸全撕了,扔进了马桶冲走了。(他这么做估计是怕我去告他收租不交税。)而我现在的顾虑就是,万一房东耍了诈,撕的可能是复印件什么的,保留了原件(又或者就算是撕了原件,复印件仍有法律效力);而能证明我的利益的书面文件都已被销毁,我自己也并未保留电子档案或任何复印件,交钱也没有任何的银行记录。那么有没有可能房东用他那份并未销毁的原件去法院控告我,说我并未kun房子,而且从5月份入住开始也并未交过任何的租金,并提出莫须有的损坏赔偿,而让我赔钱?
2.我租的房间是在房东的家里的其中一间(房东经常以担心我为由,在我不在家时进入我房间,我也苦于无证据而无法采取任何措施),房子本身不是房东的私有,而是一个叫Gewobau的公司的。这公司允许客户提出书面申请然后转租。如果他没申请,就算他可能还保留了合同原件,这合同也是无效的,我就可以完全放心了?
3.如果他有合法的申请程序,合同有效。而我因为已经没了正式取消房子合同的文件,我最担心的是他不是现在马上提起诉讼,而是他并不把房间继续出租给别人,然后等上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再来找我麻烦,那我要赔的就是对我一个学生来说的天文数字了。如果我现在不采取任何措施,是否就有这种可能?
4.如果我能想办法让房东签个Mietschuldenfreiheitsbescheinigung(虽然估计希望很渺茫),是否就能避免我以上所有的顾虑?
5.如果Mietschuldenfreiheitsbescheinigung没办法搞到手,那么我现在再寄个Kündigung给他,万一将来他上法院,是不是这样能把我可能产生的损失减到最小最小?还是说如果房东原本没有告我的想法或者他确实也已经将他的那份原件销毁了,这样寄个 Kündigung会不会反而弄巧成拙,反而让他知道有这么个骗钱的门路了呢?
6.Kündigung只要用挂号信方式寄出,不管房东承不承认就都算我Kun房成功了?或者房东拒收怎么办?具体怎么Kun房我都不是很懂。请高人指导。
我知道上述这些问题都只是我自己未必成立的想象,但我觉得总比万一哪天真的出了事再想对策的好。我也知道自己这次做的事很鲁莽、很无知、很弱、很嫩,而且是毫无法律意识可言。而现在自己一个人老是东想西想显得很幼稚、很杞人忧天,而且心理素质有待加强。可能房东也未必有这样的行骗意识,但万一哪天他被人提醒了,所以这样一个潜在的危险对我而言真的是很不好受。但是性格使然,我真的没有办法像别人劝说的那样不去想这事情,自己说的这么多”如果“的问题也让我自己心里很不好受,还没发生的事就已经让自己觉得欠了巨债,寝食难安了。所以很希望有高人给个比较明确的答复和指导。如果大家的能力也不有限,希望可以提供一个懂租房相关法律的中国律师让我去咨询一下也行。因为现在加入Mietverein为时已晚了。而且刚好在换学校的空窗期,没办法向学校申请法律援助。
这么多乱想的长篇大论麻烦大家了,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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