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上大学的费用2012年报税怎么弄啊?
8月份刚通过的条例,目前工作的纳税人,原则上2007年12月31日以后上大学的费用,第一学位,都可以做为verlust在2012年报税时退回。网上信息已经很全,但是还有细节不是很清楚:
1. 交学费是没有Beleg的,都是银行转账,德意志银行网上只保留180天账单,那么以什么为凭证呢?
2. 学习用品如笔记本打印机等电子类产品,已经超过3年,没有查到相关规定。原则上是所有学习用品都可以全额退的。供参考:如果是Arbeitsmittel,超过3年是不可以的。
请各路高人指教。 真的吗真的吗?这条例真的太可爱了。 这也是我的疑问,我去年刚把以前的Kontoauszuege扔了一次,所有书面证据都灰飞烟灭了{:5_313:} 交纳的学费可以让学校出具证明。学习用品如笔记本打印机之类的不大可能退还吧? :curse: sehr interessant! 4月份搬家时把所有凭证都扔了,痛心疾首啊!!!
保存了这么多年,刚扔掉就派上用场了!!! 估计很多人都有这个情况把,也打算找学校出具下证明,有人出过了吗? up {:5_312:}{:5_343:}{:5_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