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st666 发表于 2011-10-11 08:32

KG申诉后得到的回复中遇到的一个问题

我家宝宝的KG是8月22号被拒的,随即在8月30号我写了封Einspruch,在两周之后得到一个答复,说是让我补交Nachweis ueber die Zulassung der Beschaeftigung durch die Agentur fuer Arbeit bzw.durch die Auslandbehoerde.我比较奇怪,因为当时申诉的时候一并也把我的签证页给复印了一份寄过去了,签证页上明确写者我的工作许可是Erwerbstaetigkeit gestattet.Selbstaendige Taetigkeit nicht gestattet.这不是已经有无限制工作许可了吗?为什么他们还要写这样的回复?我的是家庭团聚签证,我的签证页上的工作许可和我老公的是一样的.都是无限制工作许可.我老公拿的是18.3的签证,我的是30.的.老公已经在德工作4年多了,这样的情况是不是我们俩都可以申请得到Kindergeld?等高人来解答,谢谢!

红酒蛋糕 发表于 2011-10-11 10:18

18.3的签证很少见阿,一般都是18.4或18.2

xst666 发表于 2011-10-11 12:49

红酒蛋糕 发表于 2011-10-11 1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8.3的签证很少见阿,一般都是18.4或18.2

嘻嘻,是啊。怎么我的问题木有人回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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