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家解答一下(有关离婚)
国内登记结婚,已经6年的时间了,现在女方手上的签证是一年多次往返的,到今年12月11号到期,原本计划10月5号一起回德国,机票也已经买好,但是10月4号在结束泰国的工作后,就独自拿着行李走了,把女方一人留在泰国酒店,留了一点点泰珠,男方(德国人)不提离婚,让女方独自在国内,说要冷静一下。。。。。 请问:如果真办理离婚,是否一定要在中国???女方能争取到补偿吗???不可以在德国办理吗??? 谢谢有关人员解答一下!!! 本帖最后由 你好e 于 2011-10-12 19:38 编辑如果是国内结婚,又没在德国生活,肯定是不会到德国来办离婚的。LZ也太惨了,怎么会这样的呢?{:7_448:} 没德国居留的话肯定按中国的来。 没看懂啊,女方如果有机票为毛不跟着过来? 本帖最后由 wj1982 于 2011-10-12 19:58 编辑
确定独自走了?不会给泰妹拐跑了吧!而没回德国. "女方手上的签证是一年多次往返的", 这个是什么签证? 如果是外管局发的, 那么婚姻关系外管局是知道的呀. 女方也也可以在德国委托律师提出离婚,在男方的居住地法庭。赡养费,财产,还有退休保险的平衡都可以要。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1-10-12 2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女方也也可以在德国委托律师提出离婚,在男方的居住地法庭。赡养费,财产,还有退休保险的平衡都可以要。
楼上说的对,女方应找个律师,她有权得到赡养费。 LZ能把故事讲完整吗?{:5_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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