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媒体看中国:道德文明惊人崩溃(小悦悦)
美国之音中文网 voanews.com/chinese/news/20111016-World-Press-Coverage-on-China-132010873.html(摘了一点,tx们自己去看吧。)
星期一,中国又给国际社会提供了另一个令人震惊、愤怒、难以言说的惊人。
*女孩被车碾压,大众不管不问*
*说明问题的惊人数字*
*令人惊骇的18*
面对如此残忍的画面,西方媒体目瞪口呆,张口结舌,只能简单地复述事件,描述那段惨不忍睹的录像画面。英国《每日电讯报》驻北京记者彼德·福斯特17日发表有关小悦悦的报导,也提出了18这个令人惊骇的数字:
“这是一条让千百万中国人深深不安的新闻报导。它向人们提出了若干令人不安的问题:30年来专心致志的经济发展是否只是留下一种道德真空?
*恻隐之心濒临灭绝*
从有文字的历史开始以来,中国人传统上就讲究尊老爱幼,扶助弱小。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见义勇为”是检验一个人是好汉还是孬种的最终尺度,而出中国古代哲学家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则是检验一个人是否有基本人性的最终尺度。
尽管中国政府与中国政府的批评者对当今中国很多问题观点冲突,看法相左,但双方也有一些共识,其中包括认为在当今的新中国或“新时期的”中国,“见义勇为”和“恻隐之心”成为濒危物种一样的稀缺物,甚至濒临灭绝,就像小悦悦的录像显示的那样。
为什么在享受着中国官方所说的史无前例的盛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见义勇为”和“恻隐之心”史无前例地缺乏?批评者认为,这是一种政治现象,而不是文化现象;这是中国执政党共产党及其政府始终一贯地通过政治和法律手段无情打压胆敢“见义勇为”或坚持“恻隐之心”的人造成的。
中国执政党对批评者多年来提出的这些批评从来没有做出正式的回应或辩驳,而是要么使用一种同义反复的说法,坚持说中国当今社会呈现出的种种令人惊骇的不道德甚至是非人道的现象是道德败坏的结果(即道德风气之所以败坏是因为道德败坏);要么则归咎于传统文化或外来文化的糟粕。然而,中国官方从来没有解释为什么传统文化或外来文化糟粕特别容易感染当今中国。
*“正面引导”的宣传*
与此同时,中国官方媒体重新开始进行“大灾面前有大爱”式的正面宣传,即官方所谓的“正确舆论导向,”力图展示中国依然是一个不亚于任何其他国家的道德高尚的国度。官方的金羊网星期一发出报导,题目是:“小悦悦母亲:这个社会好人太多了。”报导说:
“两岁女童惨遭两车碾压,十多路人见死不救。佛山女童小悦悦被碾压事件,牵动了广大市民的心。今天,小悦悦母亲向记者表示,感谢连日来人们对小悦悦的关心。虽然发生了这种不幸,但是她始终认为,这个社会好人太多了。”
德国这里也有报道。
不过也是好事,该引起大家的重视了。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我老公是德国人,
我问他如果他看到这样的事情是否
会帮助小女孩,
他的回答是不会,因为他不是专业人员
但他会打电话给警察和救护车,
而且这是他必须做的,因为德国的法律规定
目击者不通知警察是违法的,
不知到是哪条德国法律,能否有人给科普科普?
我在德国课堂上也曾讨论过德国是否一个助人为乐的社会,
结论是在简单的事情上是的,譬如问路。
但譬如老人摔倒等,大部分人的选择不是扶起他,
而是观察一下,看是否有必要帮她叫救护车。
但如果不是简单的,或是有一点点危险性的
譬如碰见小偷偷东西,是否会告诉失主,
大部分的结论是在没有危急到自己的情况下会的,
但如果自己会因此有麻烦,就不会。
我自己也曾经历过,
在柏林火车东站,我和女儿被纳粹拦在火车地下通道里,
那里人来人往,纳粹辱骂我和女儿,围了一圈的人看,可是没有人帮助我,
我当时没顾得上害怕,和纳粹对骂起来。
过后真是后怕。过后报了警察,当然是什么用也没有了。
我想如果我看到一个血肉模糊的孩子躺在路上,我也未必有勇气把她抱走,
但拦住别的车别让孩子再受到伤害和打电话给警察,
应该是正常的在能力范围内行为。
ququxingxing 发表于 2011-10-18 15: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老公是德国人,
我问他如果他看到这样的事情是否
会帮助小女孩,
抱抱 委屈了
我也有相同的经历
事发不害怕 现在想想也不害怕
其实德国人也有很冷漠
并不一定是他们他们想自己不专业什么的
说白了就是不想管
有一个德国女生给我说
她有一天骑车子摔了一跤,腿疼的站不起来
过来过去无数人,没有一个人管,
但是大家都像看笑话一样看她
她很震惊也很失望
其实哪都一样,就是中国现在确实比较糟糕
看LS的说偷东西的事情,想起来有一次在地铁上,我俯身摆弄鞋带儿呢,结果我听到一个很大的声音说,你的手在干吗,拿开!当时吓了我一跳~,结果才看到一个中年德男用雨伞指着我旁边的人,因为那男子的手正在我的包里面。。。 看到第一个反应是 极为愤慨,接着就是无奈,然后又有反思。 想想18个人 相信其中很多人都曾经想要去帮忙,但是发现有可能会有自身的危险,这个良心的成本太高了,就旁若无物的走开了,很多看官破口大骂,良心以及责任感骤然而生,是因为 我们坐在电脑旁边,安逸的毫无风险的任由我们的良心说话。但是不知道各位看官到了现场会不会真的去帮忙? 也许大部分人士说,起码会打个电话。但是 当时的路人也必会想自己肯定不是第一个人,但是四下无人的情况,就算是打电话,也会有被认为是凶手的风险。所以还是设身处地的 把自己放在当下那个大环境,在开始想问题 来的比较客观。
最后一位拾荒的老人帮助了小悦悦,从一个方面讲,她的经济情况很差,所以良心的成本造成的风险对她来说可能相对来说要低很多。再者,想必她应该也不会经常上网,这样不会因为网上各种不平的新闻充斥头脑,产生各种计算。
所以,总结一句话,这种事情愤慨,无奈的同时,我觉得更多应该反思,不是反思别人的过错,倒是可以想一想,要是真遇到我们头上,我是不是要选择一种智慧的方式来救人。最后摘用一句“不要用金钱 塞住了怜悯的心。” 本帖最后由 阿比 于 2011-10-18 16:08 编辑
permanent19 发表于 2011-10-18 15: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抱抱 委屈了
我也有相同的经历
事发不害怕 现在想想也不害怕
我以前骑车上班,有一年冬天下过雨路滑,转弯的时候我摔倒了,一时蒙了爬不起来,很快就有两三个路人过来问我要不要帮忙,还好我很快爬起来没什么事。我觉得热心人还是挺多的。倒是我在国内读中学的时候,我骑车路过一个下坡,被一个上班的成年人撞翻,我飞出去几米远,因为是在一个厂区,上班人好多,真的没有一个人来扶我,那个撞我的人早就跑了。我是自己一瘸一拐推着破车,撑回家的,然后叫我爸带我去的医院。幸好只是软骨组织受伤什么的。 阿比 发表于 2011-10-18 16: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以前骑车上班,有一年冬天下过雨路滑,转弯的时候我摔倒了,一时蒙了爬不起来,很快就有两三个路人过来 ...
是啊 我也遇见过好多这样的 好的坏的都有 其实真的哪里都一样 想起在我们大学脍炙人口的那个故事。
一个教授一天骑自行车,下破,路很窄,迎面骑过来一个妇女,该教授刹车不及,他当机立断,两马将要错蹬之时,他一脚给人家踢路边的沟里去了,自己跑了。
第二天又路过那,看到该妇女领了几十口子人,拎着片刀堵他呢,吓得他转身就跑,之后一学期都绕远路上班。
好早以前的事了,该教授后来风生水起,公司开了几家,房子几套。
今年回家我妈和我说,他已经心脏病发死了,不到50岁。我错愕间想,也许真有报应这回事。 这事如果在德国第一责任是父母。 aotubmw 发表于 2011-10-18 19: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事如果在德国第一责任是父母。
Es geht nicht darum, wer hier fuer den Unfall verantwortlich ist. Es geht darum, ob Menschen dem verletzen Kind helfen. 煮妇!
另外,你很确定吗,这在德国第一责任是父母(法律上的,还是道德上的),你有法律依据吗?
我认为,不管怎样,司机造成了直接的事故。他是否负有全部法律责任,要由法庭来判断。父母的责任(法律上)这里我认为是次要 的(我不是法律人士),道德上会个体感觉不同。可是无论怎样也否认不了这个事实:大陆道德文明惊人崩溃。
可能德国大城市的人不如小城市的人热心吧。我跟老公说这个事,他就说遇到了要帮忙,这是责任。 但是在德国也有坏人。比如开车碰瓷的也有,感觉是这样的人,就联系警察,跟警察说明。 aotubmw 发表于 2011-10-18 19: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事如果在德国第一责任是父母。
你的解释:
是法律上的,在德国别说让2岁小孩单独上街。单独放在家里都不行。前几天德国新闻播了一对年轻夫妇把睡着了的小孩子放在车里,去听音乐会,小孩哭了,过路人报警,警察砸了车,把小孩子送到福利院,把父母抓了起来。
我的点评:
你有基本的概念思维混乱错误。
父母没有看好女童,是事故发生的前提,这事上可能会是“Eintritt eines Schadens, der kausal auf der
Aufsichtspflichtverletzung beruht”,也很难说,因为父母也可能是一时没看好。你不可能每分钟都盯着小孩吧。但这里是一个交通事故(Verkehrsunfall),造成事故的是司机(昨天晚上看了welt online 的头版,很明显,司机要负主要责任,他根本没注意路面状况,悦悦不是突然出现的)。第一责任怎么会是父母呢?!
你举的案例和本案不能比较。你那个案例是Aufsichtspflichtverletzung,可能是“schuldhafte Verletzung der Aufsichtspflicht”。 看见这香蕉小屁孩子就恶心,和狗奴一样的活。把苦逼当欢乐,真的是一个Katastrophe。
李伯凌 发表于 2011-10-18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起在我们大学脍炙人口的那个故事。
一个教授一天骑自行车,下破,路很窄,迎面骑过来一个妇女,该教授 ...
李兄,你这个故事看上去不像是报应。因为这个怨好像还不够大,不够深。
我的猜测是:
教授后来风生水起,成了成功人士。而大多成功人士,Stress也很大。有研究证明了Stress和心肌梗死的相关性。我有一个朋友的父亲,有个很大的Kanzlei,好像有100多员工。平时看上去身体也很好,有空就运动的。但真的是很忙很忙的。有一天就突然做了手术。我朋友说,很险,差点没了命,也就50岁左右。
教授要是是后来跟人撞了车丢了命,而车子是和教授有怨仇的妇女,或是她先生,她子女,或是她外甥。或是就是不小心摔了一跤,没摔好,这样我倒是更相信是报应。 忍民英雄纪念碑 发表于 2011-10-19 17: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李兄,你这个故事看上去不像是报应。因为这个怨好像还不够大,不够深。
我的猜测是:
我不是特指他把人踢沟里这件事,我是想,他这件事上这么不地道,平日里不知道做了多少鸡鸣狗盗的事,日积月累,结果现世报了。 本帖最后由 忍民英雄纪念碑 于 2011-10-19 18:50 编辑
李伯凌 发表于 2011-10-19 18: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是特指他把人踢沟里这件事,我是想,他这件事上这么不地道,平日里不知道做了多少鸡鸣狗盗的事,日积 ...
那么“鸡鸣狗盗”都不会是“深怨大仇”的事,也顶多是小Ganoven之辈做的。
我以往对报应的理解:报应是要是“深怨大仇”的事。看来“鸡鸣狗盗”之声也可叠加到一定值,相当于“深怨大仇”的。
李兄有研究支持吗?!稍后我去“百度百度”。 李伯凌 发表于 2011-10-18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起在我们大学脍炙人口的那个故事。
一个教授一天骑自行车,下破,路很窄,迎面骑过来一个妇女,该教授 ...
让我想起以前一个新闻, 一个老者在医院门口摔倒, 弥留之际没有人管, 后来才发现, 居然是那个医院的院长... 医生们后悔莫及... 忍民英雄纪念碑 发表于 2011-10-19 18: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么“鸡鸣狗盗”都不会是“深怨大仇”的事,也顶多是小Ganoven之辈做的。
我以往对报应的理解:报应 ...
你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这个报应不是受害人死不瞑目时对人的诅咒,而是因果律作用的结果。
做了一个小恶,就好像向天上扔一个小石子,然后抬头看着,最后一定是石头落下来砸到头。这就是因果律,好像万有引力一样。
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种因,得果。做了件小好事,好像在地上撒一粒鸡毛菜的种子,做件小坏事,相当于往地里放一只小蝗虫,一根鸡毛菜不够填牙缝,但如果一地鸡毛菜,够你吃一年了。一只蝗虫无所谓,要是满地蝗虫,自己都会被吃得尸骨无存。
所以讲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本帖最后由 忍民英雄纪念碑 于 2011-10-19 20:48 编辑
李伯凌 发表于 2011-10-19 19: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这个报应不是受害人死不瞑目时对人的诅咒,而是因果律作用的结果。
做了一个 ...
看来我对“报应”的定义有错。我的那个更确切是“咒”,不过定义放大点,“咒”也是“因”,因为被“咒”发生的事是“果”。
我在想,为什么中国现在道德这样的崩溃?
有一个原因是否是中国没有过西方的人文主义(Humanismus)和民主时代。个体从来没有被认可过,个体没有价值,生命得不到尊重,当然这特别是对平民和底层的个体。很久以前,民众的行为在很多程度上以宗教,“报应”,“咒”为准则。中共是极权统治,人权得不到保障,个体生命没有价值,还禁止宗教。但搞些学雷锋之类的事(参考中共的历史)。当前,经济上有改革,但政治上没有改变,这样的制度下,人权还是得不到保障,个体生命还是没有价值,又没有宗教信仰。这时就发生了个体对其他个体麻木的“道德崩溃”现象。
我的结论是:人文,民主会是治疗“道德崩溃”的良药。 以前看电视讲德国人请了演员在大白天公园桥洞里上演强奸,但听到的路人都选择回避,打电话给警察的也少。
哪里都有好心人也有冷漠人。我自己也遇到过德国人的热心帮助和冷漠对待,这还真是要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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