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y 发表于 2011-10-18 14:30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1-10-18 15:15
跟进判决,学生证是丢了,而且不认识那个拣到的人agreen 发表于 2011-10-18 15:20
你这个帖子最好删了,免得作为证据,个人意见。。lumang 发表于 2011-10-18 15:47
千万别承认就是. 就说无效后就丢拉, 谁知道哪个人从垃圾筒里检出来了.明日之星 发表于 2011-10-18 15:57
你这同学人品够差的!同意楼上的,就说早就不见了。对你应该没啥影响的。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1-10-18 16:12
反正你同学都回国了,你就说他从你那里自己拿的学生证,你不知道。最好别说你不认识他,警察要调查你们是否认识还是很简单的xumeng 发表于 2011-10-18 17:49
悲剧mo010481 发表于 2011-10-18 18:01
nuno 发表于 2011-10-18 18:02
本帖最后由 nuno 于 2011-10-18 19:05 编辑我看漏了一段内容,不好意思。回复删了。
rodersberlin 发表于 2011-10-18 18:29
最好不要撒谎!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