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的费用,律师忘记计算的其中一项还可能再追讨吗?
我这个官司是没完没了. 烦到不行了.已经结束了. 法官最后定案. 我也付了STREIWERT , 律师和法庭费用.
今天又接到法庭的来信, 说原告律师在开始诉讼的时候, 把STREITVERT 中的一项, 关于律师的费用忘记计算进去了.他现在要向我继续追讨.
可是从开始诉讼到最后法院判决, 都是对方律师把所有项物品价值和相关费用都计算起来在一个STREIVERT当中.
现在对方律师人为他忽视了这个费用,在官司已经结束了之后, 还要求我额外付, 这个是合法的吗?
这律师怎么这么糊涂啊{:5_343:} 问你自己的律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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