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院让我还钱纳闷?
几年以前拿失业金的时候申请了法律援助,PORZESSKOSTENHILFE,最近突然收到法院来信,说这个钱也就是律师费还有打官司费用要我全部还请?当时找律师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说让我以后还这个钱,而且当时在拿失业金的时候还要额外的给我律师交了很多钱。来求解,有没有比较懂德国法律的人? 再加一句,信里有段话叫Diese Kosten sind Ihnen mithin lediglich gestundet worden. 正常 还不还取决于你的经济情况。如果现在有能力偿还,那你有义务偿还。如果现在还是失业或领救济,那就是把材料提供给法院。国家的援助是为了让当时没有经济能力的人也能去争取自己的权利。不是绝对的白给。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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