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熊 发表于 2011-11-14 20:18

hh2 发表于 2011-11-14 19:52
既然




因为我们当天签完合同上飞机回的国

乖乖熊 发表于 2011-11-14 20:23

hh2 发表于 2011-11-14 19:52
既然




另外合同是notar的标准合同,签的时候卖主把话说的非常满,意思就是虽然标准合同上是8周,但他明天就会办好

别封我 发表于 2011-11-14 20:58

在德国,其实经常会发生这种事,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宁可把钱破费在律师身上,也不能让坏人占便宜。很多德国人就是仗着你怕麻烦的心理占你便宜,你一旦比他恨,他就怕了,所以绝对不能让。

hh2 发表于 2011-11-14 20:58

毕竟是房屋买卖合同呀,lz也太大意了,不能说没有自己责任。相信对方也是后来后悔了,而不是当时有意欺骗。1000欧元,买个教训?除非律师咨询下来,觉得这里面大有赚头。

以后还是去保个律师险吧。

别封我 发表于 2011-11-14 21:06

老大,忽然想起一件事,去了notar那里那房子就是正式属于你的了啊。这是德国的法律。

别封我 发表于 2011-11-14 21:11

去找律师吧,让律师给写个信,最贵的律师咨询加一封律师信也要不了几百欧。这个事情对方没有任何机会,本来授权就不一定要书面的,再加上你们合同里已经写明了是口头授权。并且,公证过以后,房子确实已经属于你了。

candycai2011 发表于 2011-11-18 22:10

乖乖熊 发表于 2011-11-19 00:31

candycai2011 发表于 2011-11-18 22: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在做事情之前应该把法律程序先搞清楚。

可能我没有把足够的情况写清楚。程序我很清楚,口头授权在签合同的时候也完全没有问题,但要使合同生效就必须要书面签字。 如果你觉得我们没有把法律程序搞清楚,把你清楚的写出来。 我会感谢你。

candycai2011 发表于 2011-11-19 01:01

乖乖熊 发表于 2011-11-19 02:07

已经找律师了,内容已经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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