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信让我去做证人
我8月底搬的家。今天收到一封信,说是让我12月回原来城市做证人,主要是房东与我的前房客的kaution纠纷。请问我这个一定要去么?还有我如果去的话要注意些什么呢?谢谢 受到谁的一封信?法庭的一封信的话,一定要去的,看下wiki http://de.wikipedia.org/wiki/Zeuge#Rechte_und_Pflichten 法院让你去做证人,你有义务去,开销不用你花。在庭前实话实说就行了。 阿,是法院的信,那我一定要去咯?主要不在一个城市。那上班请假是sonderurlaub还是啥的?还有我德语一般,万一回答有歧义就不好了 路费法庭都报销的呀。请假不知道算啥,HR应该知道。如果因此扣钱,法庭也给补偿。语言问题,跟法庭留下的电话联系下看,也许是请宣誓翻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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