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s0000 发表于 2011-12-1 11:34

工作地变更算kun房子的特殊理由吗?

今年8月刚租的房子,合同上写的是双方放弃第一年内kun房子的权利,也就是至少租一年,但是这条不受特殊理由的限制。现在公司要我去另一个城市常住,我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是个kun房子的特殊理由,如果房东不同意,我可不可以先找个zwischenmieter住满一年,再让他和房东签约?谢谢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1-12-1 11:51

这个是特殊理由

wula2004 发表于 2011-12-1 12:08

我觉得这个应该属于特殊理由,因为这个不是你本身的意愿产生的退租行为,是客观不可抗拒的条件变更。

michaels0000 发表于 2011-12-1 12:19

多谢楼上各位回复,房东已经同意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工作地变更算kun房子的特殊理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