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一位朋友问超速罚款追溯期的问题
朋友8月初来德国,8月底就回国了,租的车8月4日超速22kmh。结果罚单12月5号才送达(当时留得地址是c/o我的地址)。我记得有人说过,超过3个月的追溯期这单罚款就失效了。请问是这样吗?应该怎么给开罚单的部门回复呢?谢谢 一般情况是3个月。但要看罚单是什么时候开出的:http://www.verkehrsportal.de/verkehrsrecht/verjaehrung.php
这张罚单3年还是5年会失效的,不用理会
让你朋友下次入境注意点就可以了 这封信重新封好退回去,在信封上写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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