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kkkkkkkkk
发表于 2011-12-26 19:33
找律师
blingbling71
发表于 2011-12-26 19:58
不知道咋解决,挺贴
LynnH
发表于 2011-12-26 20:05
ydy_ak47 发表于 2011-12-26 1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情况我有心理准备,但是现在的情况是,这个问题的出现,南德意志报纸是有很大责任的,他没有在报纸上 ...
在报纸上注明收报人的姓名和房间号是不可能的。。。。
你说你没收到报纸,但是第一份账单却付了钱且没有提及你自己没有收到报纸地经历。并且这件事情上你也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的。人家让你写信昆,你说你忙,没理人家。这不是你自己地责任,难道是SZ的吗?
承认,SZ的回信读着让人上火,但是,为了这个打官司,你是不可能赢的。找律师?除非LZ有太多钱又没有事做。
LynnH
发表于 2011-12-26 20:14
ydy_ak47 发表于 2011-12-26 1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想再写信抗议一下
Hoffentlich findet der andere Leser Ihre korrigierte Rechnung und bezahlt diese rechtzeitig.
但是。。。。。这个挣扎没什么意义。Die Rechtslage ist eindeutig.
LynnH
发表于 2011-12-26 20:16
火之舞 发表于 2011-12-26 1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你该自己看看agb 而不是在这发帖求助
真心的希望你永远不会来这里发帖求助。。。。。
火之舞
发表于 2011-12-26 23:13
LynnH 发表于 2011-12-26 2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心的希望你永远不会来这里发帖求助。。。。。
你简直就是小人之心……
我跟你说让你先看完agb然后再去签合同 完全是想教你在德国该如何签合同 你不识好人心就罢了 还在这恶心别人 真是不可理喻 你完全可以无视我的帖子就好了
长袜子皮皮
发表于 2011-12-27 15:00
这种贪小便宜吃大亏都吃了多少回了
ydy_ak47
发表于 2011-12-27 16:29
火之舞 发表于 2011-12-26 23: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简直就是小人之心……
我跟你说让你先看完agb然后再去签合同 完全是想教你在德国该如何签合同 你不识 ...
呵呵,别这么大火气,我好像没说你什么吧。我记住这次教训,以后签合同多注意就是了。至于再付的账单,就当是被人偷了就好了。
ydy_ak47
发表于 2011-12-27 16:30
长袜子皮皮 发表于 2011-12-27 15: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贪小便宜吃大亏都吃了多少回了
我好像不属于贪便宜吧,你没看明白我的帖子,不过现在无所谓了,就当钱丢了。
andylong
发表于 2011-12-27 20:15
{:5_337:}太多,不看了,就顶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