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之舞
发表于 2011-12-20 23:07
hh2 发表于 2011-12-20 2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里言论自由的社会,您完全有估计我是偷过超市的自由啊。我在法版发的帮助偷版权的中国人的帖子几乎天天 ...
我发现你这人说话连丁点逻辑都没有 甚至连起码的文字游戏都不会玩
第一 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 如果用中国人作为一个集合的话 里面可以分为小偷和非小偷两种人 所以 不管是不是小偷肯定都是骨肉同胞 你根本都不用拿出来说 所以说我说你逻辑有问题 起码的文字游戏都不会玩
第二 我不知道你说的哪里是言论自由的社会 如果你只是狭义的感觉就只有网络上 或者说 德国是言论自由的社会 那我觉得您太可笑了 因为 如今这个世界 无论您走到哪政府都会标榜自己是言论自由 只是说一套做一套的
第三 不知道您为什么要假扮小偷这个角色 觉得自己够猥琐? 觉得自己够有型? 告诉您 做小偷最起码的您都没有 小偷都比较懒 喜欢不劳而获 看您这挺喜欢打字的样子 好像也不是个被人唾弃的懒汉么
第四 不要说 中国人 德国人还是 美国人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好像您自己择的倍干净儿似的 这是在讨论小偷有多可恨 不是在吹嘘 小偷有多光荣 您把概念偷换了
第五 您自己也说了 偷就是偷 该受批评的时候就接受 就算是这样 很多人发好多好多的朋友贴 为什么? 丢不起人?丢不起人当初别偷呀?! 偷了还怕别人骂几句? 没种…………
总之吧 小偷确实可恨 象您这样的人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像飞蛾扑火一样的跟小偷混一起 我想把您择出来吧 又怕您自己不愿意 我要是您哪 还是不出声做个缩头乌龟被人唾弃一下比较好 想想我说的 ok?
rodersberlin
发表于 2011-12-20 23:14
又见圣母传道义。感觉是曾今用了盗版软件一下成了小偷,今日痛改前非,改用正版了,还是只配做了小偷。偷就是偷,偷了就要接受批评。改过自新当然最好。依照圣母hh2的意思,我们是小偷,所以我们就要包容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