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聪明”的二房东,希望大家给个说法哦
我刚到德国马上就要延签,房东是二房东,合同是他直接跟房屋公司签的。但是提供给我的是复印件,让我签字,然后又复印了下。说可以用来延签,我原来感觉也没有什么。可是他要回国了,房子ZWICHEN出去了,他同样提供房屋合同,和给我的方法是一样的,就是签字然后再复印。我想问下,这样可以吗?会不会出什么问题?因为我和新的租户按地址应该是去同一个地方延签的啊,如果出问题了,我需要承担负责吗?希望大家给点说法或者意见。 没啥用,zwischen也要有你和2房东的合同。。。合同应该是你和2房东,和租房公司没啥关系
还要通知房屋公司 你zwischen了
具体看合同。。。 如果你签字了,他没有告知房屋公司,他这样做是伪造文件罪。
你的签字,房屋公司不认可的。 对。如果他没有房屋公司或大房东的许可,然后把房间租给你,你们的合同是无效的。到时候房屋公司或大房东赶你出去就惨了 最保险的做法是看看他的房屋租赁合同里面有没有可以继续向下租赁的许可,一般都是没有的,或者是不允许的.
这样的合同基本上没有办法延签.最好做最坏打算. LZ是买合同报户口吧,报完户口快点自己找到房子才是正事。 有没有风险要看这房子多大有几间屋,一般一间屋报2个人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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