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沛
发表于 2012-1-7 00:03
本帖最后由 沛沛 于 2012-1-7 00:42 编辑
如果不引用3b,也就是昨天我说的,只有长居和入籍别无他路了。这个是比较滑稽了。
你的意思是说,本来劳动局不需要再审核你的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外管局的人非要蛮横的给你打上要审核的标签。和前面万童鞋分析的不一样是,他还认为这个外管局只是多此一举给你形同虚设的写一个公司的名字。但实际上根据你的描述外管局写了你公司的名字,而且明确表示你要换工作,还得拖你去劳动局走一圈。外管局这算盘也打得太精了,一来敛财,二来法律责任和工作量都推给劳动局,自己屁关系不沾!又当B子又立牌坊。
沛沛
发表于 2012-1-7 00:15
本帖最后由 沛沛 于 2012-1-7 00:48 编辑
写信问劳动局,你满足了3年的条件,是不是以后换工作每次都要找他们再批示?不要打电话,就写信留地址,挂号,要书面回复。一封不回就写第二封,并且告诉他们你上一封信是几月几日用挂号寄出(号码是多少),POST网站上打印出来已经签收的一起寄过去。他们是有规定必须回复的。
外管局那边反正现在也是最差的情况了。你有工作他们是不能不给你签证的。
你就写信问外管局,直接写给头。
1.把该列的条款都列出来。
2.你问他们,作为一个外国人你在德国用三年的时间证明了你的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给德国政府纳税。为什么连他们自己法律规定的权益都不能享受,不能自由选择工作环境和雇主。
然后在给外管局的信中把给劳动局的信注明KOPIE一份附上。表明你也跟劳动局咨询了。这样他们不至于把你当皮球踢来踢去。等外管局和劳动局去协商。你的信写了签名以后,都扫描保存。寄信寄挂号信。
万年欢
发表于 2012-1-7 01:14
Rosakohl 发表于 2012-1-6 13: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黄司机你满足3B的条件,劳动局就不会管你了。和外管局毛关系没有。劳动局是做什么的,外管局是做什么的, ...
我在14楼给你分析过了。
AufenthG 没有说过 签证附页上可以不经劳动局就加注公司。
另外在修法后,既然也有人在一个和你可类比的条件下,取得了非绑定签证,
那么你可以要求他们提供区别对待的理由,否则就涉嫌歧视和滥用职权,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万年欢
发表于 2012-1-7 01:19
Rosakohl 发表于 2012-1-6 14: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刚打字把电源线给踹了。。。
我觉得我写的逻辑还蛮清楚的了。就像LS童鞋说的,各执一词。你说的外管局 ...
你错了,
根据AufenthG,你所持有的不叫签证,叫居留许可AE,AE是没有什么公司不公司的。
居留附注AT,AT里必须注明是否有Erwaerbtaetigkeit,没说可以写别的。
你不要强调是延长AE,而说你重新申请一个AE就好了。
ERICHANSA
发表于 2012-1-7 01:52
讨论这么多,其实解绑后没多久就可以长居了,有那么难过么?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2-1-7 10:50
那个楼主,你费这么多精力在这里瞎讨论什么?他们都不是外管局的也不是劳动局的,不知道你想说服他们干嘛或者就算说服了又怎么样。
现在就两条路:1.找律师
2.有机会直接入籍。到时候你在整个欧盟国家都可以随便工作。
Rosakohl
发表于 2012-1-8 00:48
特别感谢大家的讨论和建议。
LS说我在这儿讨论费劲儿白搭功夫了,我不这么觉得。像ID ERICHANSA说,就算不给解绑也死不了,确实。我也没打算求着他们给我解绑,这是我的权利,凭什么我不能去争取?我既然有疑问大家伙儿给提意见了,我总得给个回复,不能点个卯儿就消失吧?有头有尾总是好的,兴许哪天就帮了别人了。
言归正传,沛沛同学让我写挂号信,我自己本也就打算这么干了。条款摆清楚,申请写清楚,至于不给的话动不动用律师根据情况看。
总之谢谢大家的回答,不管大家怎么回答都是为了帮我搞定外管局,等我试完了回来给个说法吧!
bugor
发表于 2012-1-8 18:26
Lz,我和你一个地方的,早几个月刚刚满三年,条件和你一样。我就怕法律随时变化。有才的申请信很有效果,顺利解锁。
bugor
发表于 2012-1-8 18:26
Lz,我和你一个地方的,早几个月刚刚满三年,条件和你一样。我就怕法律随时变化。有才的申请信很有效果,顺利解锁。
bugor
发表于 2012-1-8 18:28
我知道你是哪家公司的 你是好人 我提醒你快点准备5年长居吧。好事要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