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时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食美爱 于 2012-1-10 20:45 编辑各位好,
由于工作原因我跟老婆两地分居,现在想重新找个工作住到一起。
我目前的工作职位是wissenschaftlicher Mitarbeiter。签证是: §18 Abs. 4 Satz 1 AufenthG。 签证页上写明:gemäß § 27 Nr. 3 BeschV als Dipl. Ing. Maschinenbau/Fertigungstechn. bei XXX in Bremen für den Zeitraum bis 30. 04.2012。
我的问题是:
如果我只想干到这个工作合同结束,我必须找到一个5月1号开始的工作,否则就拿不到签证了。换句话说,我没有像刚毕业时有找工作的一年过渡期了。 对不对?
先在此谢过了!!!!!! 呃。。。好复杂。。。帮顶~等高人解答吧。。。 Bitte um Hilfe! Danke! yes 是的,不过有人说可以求求情给三个月宽限,不过这个肯定是要看签证官的,风险很大。 可以换家庭团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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