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毛 发表于 2012-1-9 23:22

joyhlx车裂 两个ID都像是MM。
从语言表达上感觉都很感性。车裂暴翻hh2老贴,一般也只有MM才做这种事。GG大多不理就过了也不至于堵得心慌去揭对方老底。看男女吵架也是这个规律,翻旧账的一般都是MM。

皮亚杰 发表于 2012-1-9 23:43

结束。







否则帖子太长!问题基本解决了

wygglück 发表于 2012-1-10 00:10

本帖最后由 wygglück 于 2012-1-10 00:12 编辑

应该是她随口说说就忘了,这些包租婆只盯着钱。不过口说无凭而且合同规定要交NB。
你可以电话或书面正式解释一下,如果对方不承认就抓紧交了。另外参加租客协会好,不过前提也是不支持口头约定。

车裂 发表于 2012-1-10 09:56

wygglück 发表于 2012-1-10 00:10
应该是她随口说说就忘了,这些包租婆只盯着钱。不过口说无凭而且合同规定要交NB。
你可以电话或书面正式解 ...

我已经把钱补交了,我知道她存心想赶我走,因为她和我说过很多次有其他人想租这个房子,不然不至于为了40欧元生这么大的气,我倒是想打电话说,可是她不接我电话。我已经做好找律师的准备了。我觉得不能这么简单想赶我走我就乖乖地走,我之前交的房租,租金,我刷的墙,买的家具,那都算了吗?这是最后一次回这个帖,感谢真心回帖的人,那些说我骂骂咧咧的人,对,我骂的就是你们,你们不愿意帮忙就不要回帖,我不知道你们不认真看帖却又乱回帖是什么做人方式,别人倒霉你们很开心吗?而且你们说了什么有建设性的话吗?如果事情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房东做的对?我祝愿你们今后在德国都顺风顺水,记住,不管怎样,那都是活该,没有人会真心同情你们的。

yxcv 发表于 2012-1-10 11:58

你倒霉其实还是你自己造成的不是,你老老实实照合同办事,谁会刁难你呢,你自己的原因不能住,还要别人陪你一起承担后果,有的是人要租房子,为什么要租给你呢。你说话不算话在先,就不要指望别人怎么对你承诺了。心平气和吧

bigblue 发表于 2012-1-10 12:18

   我不觉得楼主的做法有多大问题。虽然按照合同,楼主不管住不住房子,都应该按照合同交NEBENKOSTEN,但是楼主已经和房东达成了口头协议,房东本来同意免除,后来又出尔反尔,房东的人品确实值得怀疑。口头协议本身是有效的,但难度在于如何证明它的存在。另外,不知道LZ少交了几个月的,如果只是一两个月,房东没有权利赶楼主走的。
支持楼主找律师,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过也是一个教训,以后牵着到钱或者其他利益的问题,最好白纸黑字啊,不然被人耍了都没出伸冤。

mies 发表于 2012-1-10 13:00

三根毛 发表于 2012-1-9 2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既然发到法律版,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就是她真的口头同意过,也没有用,因为没有证据。而你合同是签字了, ...

口头承诺也是合同,不要法盲

车裂 发表于 2012-1-10 13:01

我噻,{:5_342:}...终于有人说公道话了.谢谢楼上的....

车裂 发表于 2012-1-10 13:04

yxcv 发表于 2012-1-10 1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倒霉其实还是你自己造成的不是,你老老实实照合同办事,谁会刁难你呢,你自己的原因不能住,还要别人陪你 ...

你说我怎么说话不算数了,是我不算数还是房东说话不算数啊,你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吗?

寻求帮助123 发表于 2012-1-10 13:09

我也觉得lz有点冤,虽然合同上写着nk是40欧,但是既然有房东口头同意可以退上一个的nk补到下一个月,就应该履行他的承诺,口头承诺也是有法律效益的啊。不过现在既然房东赖账,而lz又不能证明当时房东确实有说过免一个月nk的话,那就只能任冤了。不过补上这个月的nk以后,应该问题就不大了。房东没有理由因为这个就让你马上搬走空房子的,这一点我也觉得他有点欺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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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缺德德国房东,就因为40块钱Nebenkosten,让我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