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lterngeld和Arbeitsschutz的两个疑问!
本帖最后由 Espresso的诱惑 于 2012-1-17 16:03 编辑最近一直在考虑Elternzeit休多久,因为我老板想让我半年后就回去,而上次人事部的头也是如果休太久,可能原来职位会不保,回来会有可能会去做别的...
昨天一个好朋友跟我说,如果elternzeit休一年的话,Arbeitsgeber是一定要让你回到原来岗位的,只有超过一年,才有可能被配去做别的工作.朋友说的很确定,但我今天去BMFSFJ网上,怎么看也没找到相关的明文规定.不知道大家都有听说这消息吗?
还有个问题就是,如果我半年后回公司做Teilzeit,那个那个原来65%工资的Elterngeld会不会也响应减少呢??还是两个不冲突,Elterngeld不会因为Teilzeit的收入增加而减少,而是保持不变?? 我的理解是如果你半年后去Teilzeit,比如说50%,那么你的收入应该是Teilzeit所得工资加上Elterngeld的一半 Elterngeld就是你收入减少部分的65%, 而且是前提每周工作不能超过30小时。
假如原来2000, 如果你不工作的话拿EG1300, 如果每月有1000半职收入, 那么就是EG650。如果半职超过1800那么就是拿300的basis elterngeld. mat38414 发表于 2012-1-17 17: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lterngeld就是你收入减少部分的65%, 而且是前提每周工作不能超过30小时。
假如原来2000, 如果你不工作的 ...
谢谢mat mm,那你知道申请一年的话原来职位是不是肯定受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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