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vais 发表于 2012-1-21 12:14

关于长居要求,Anmeldung等问题

本帖最后由 jevais 于 2012-1-21 12:52 编辑

应该很快要工作了,所以关心了下长居申请要求。发现做了个错事。

去年回国5个多月做个实习, 申请了urlaub semester,5月底离开德国时顺手把住址Ab了,之后11月中又回德国,前几天重新An成功了新住址。签证因为没离开超过六个月,所以还是继续有效吧。请问这是不是算中断了在德居留?以后如果申请长居,这之前的n年学生居留都浪费了?现在还是学生签证。

现在还有没有可以补救的?是否可以找个合同把5月-11月的An补上(这城市An住址其实都不用合同,报地址就行)?一直以为An就是住址登记,既然住址暂时没了就应该Ab,等有了再An...因此要多花3年(都说学生居留可减半折算最多3年)才能符合长居申请要求,真是挺冤的。或者在申请长居时请个律师有没有可能解决问题?要是没什么可做的,那就随它去了。。

p.s.目前在巴符州。以后工作可能在Bayern州。


p.p.s.看到以前帖中关于德国长居和欧盟长居的文件中5年居留要求分别是:

“er seit fünf Jahren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besitzt”

“Mindestens fünfjähriger ununterbrochener rechtmäßiger Aufenthalt in der
Bundesrepublik (nicht angerechnet werden vorübergehende oder befristete
Aufenthalte wie z.B. Au-pair-Aufenthalte, zeitlich begrenzte Arbeitsaufenthalte,
Saisonbeschäftigungen).”

只是说5年的“Aufenthaltserlaubnis”。我的签证许可并没有作废中断,那么是不是其实Anmeldung中断几个月没什么关系?或者难道我Ab以后,其实我的Aufenthaltserlaubnis也自动作废了?


chitim 发表于 2012-1-21 13:58

Aufenthaltserlaubnis没有作废,6个月以内回来的。
因为abmelden ,外国管理局通常会从你后来anmelden时间开始算。

无心 发表于 2012-1-21 16:58

个人认为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外管局在办理时基本都是看你护照算你在德国呆的时间,不看你AN的时间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12-1-21 17:02

算是居留中断了吧

jevais 发表于 2012-1-21 19:55

chitim 发表于 2012-1-21 1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Aufenthaltserlaubnis没有作废,6个月以内回来的。
因为abmelden ,外国管理局通常会从你后来anmelden时间 ...

那真是挺冤的。一个An举手之劳的事。
其他人注意吧。。。

jevais 发表于 2012-1-21 20:00

无心 发表于 2012-1-21 16: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认为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外管局在办理时基本都是看你护照算你在德国呆的时间,不看你AN的时间

他们档案里都是有An的信息的吧。要看的话也是轻松的事儿。

BATURU 发表于 2012-1-22 19:44

“er seit fünf Jahren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besitzt” 这个是不是
学业期间做多算3年
之后还有再工作2年,或是其他形式居住2年以上才可以申请长居
那读语言的时间是算哪里呢

BATURU 发表于 2012-1-22 19:46

只要你的Aufenthaltserlaubnis还生效
就应该没问题吧
出入境都是有记录的
没超过半年
到时可以去找他们讲

魑魅魍魉 发表于 2012-1-23 01:59

我记得就在这个论坛里看到的,有人说因为去比利时上了一个学期的Auslandssemester的时候abmelden掉了,结果申请长居的时候就算居留中断,只能重新开始算居留时间。。

xdjm1 发表于 2012-1-23 09:19

魑魅魍魉 发表于 2012-1-23 0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记得就在这个论坛里看到的,有人说因为去比利时上了一个学期的Auslandssemester的时候abmelden掉了,结果 ...

是的,这个应该是最权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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