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改动了,需不需要再一次去劳动局or外管局报备?
原来三个月试用期,现在又延长了三个月,变成六个月试用期,之前工签已经申请下来了
那么,像这种合同改动的情况,是否需要再一次去外管局。。。。
谢谢 如果你的合同期限没有变,比如无限期合同或是1年,2年合同,只是试用期的时间改变,是不用去的。 本帖最后由 洞天 于 2012-1-23 21:54 编辑
哦,谢谢,合同期限没有变,那么如果这中间,有两个月的工作时间,因为公司业务的关系,从vollzeit一周四十小时改成了teilzeit一周二十小时,需不需要去报备。。。。。。。
也就是说有一段时间变成了Kurzarbeit。。。 本帖最后由 xaver 于 2012-1-24 23:36 编辑
同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