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天 发表于 2012-1-23 21:00

工作合同改动了,需不需要再一次去劳动局or外管局报备?

原来三个月试用期,现在又延长了三个月,变成六个月试用期,
之前工签已经申请下来了
那么,像这种合同改动的情况,是否需要再一次去外管局。。。。

谢谢

java931 发表于 2012-1-23 21:04

如果你的合同期限没有变,比如无限期合同或是1年,2年合同,只是试用期的时间改变,是不用去的。

洞天 发表于 2012-1-23 21:38

本帖最后由 洞天 于 2012-1-23 21:54 编辑

哦,谢谢,合同期限没有变,那么如果这中间,有两个月的工作时间,因为公司业务的关系,从vollzeit一周四十小时改成了teilzeit一周二十小时,需不需要去报备。。。。。。。

也就是说有一段时间变成了Kurzarbeit。。。

xaver 发表于 2012-1-23 22:14

本帖最后由 xaver 于 2012-1-24 23:36 编辑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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