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色 发表于 2012-1-27 14:18

关于Mutterschutz和Elternzeit的一个特殊问题

本帖最后由 单色 于 2012-1-27 14:21 编辑

我的情况有点特别。我在一家德资企业工作,正常全天工作,无限期工作合同,工作已经快三年了。同时,由于国内的一个远亲在国内有公司,同时想在德国开分公司。远亲自己不想来德国,在德国开分公司的主要原因是他们要从德国的几家公司采购,在德国有个公司比较好,而且远亲的儿子过几年高中毕业可能考虑到德国来,所以想保留这里的分公司。但是在德国开公司,没有法人是不行的,两年前在协商下,我答应做他们德国公司的法人,就是Geschaeftsfuehrerin, 但Inhaber 是我远亲,不是我。这两年来,这个公司其实也就是在德国挂着,主要从德国公司采购,采购的东西运回国内,公司本身没有盈利,当然该交的税等一切照常。而我虽然作为公司法人,没有工资,也不参与分红,就是挂个名字而已,当然每次回国,远亲都会盛情款待我的。

罗罗嗦嗦说了一大堆,现在的问题就是,我怀孕了,正常情况下,由于我现在是公司雇员,可以正常享受Mutterschutz 和Elternzeit的待遇。但我现在名义上是一家公司的经理,那会不会又要按照selbstaendig来算,还是说,这种名义经理,实际没有盈利的,没有关系呢?请大家尤其是和我情况类似的朋友帮忙解惑,不胜感激!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2-1-27 14:25

副业,nebenjob的话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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