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忙看看呗,我的Eltergeld还有可能不?
我在2011年12月13号去递交的Elterngeld申请。今天收到拒绝信。理由说因为我的居留是§16Abs.4 AufenthG。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2011年12月7日我去办理了和老公的家庭团聚,因为要办理电子签证,给了一个Fiktionsbescheinnigung,上面写了 Jede Erwerbstätigkeit gestattedt.(我护照上原来的签证是到12年1月11号的,§16Abs.4 AufenthG,被办事人员直接盖戳“Ungültig")
因为有了这个工作许可,我就想申请一下父母金。
我在2011年12月13号去递交的Elterngeld申请。交表的时候,办事人员复印了我的白条和原来的签证(写着“Ungültig")。
今天收到拒绝信。理由说因为我的居留是§16Abs.4 AufenthG。
是不是我12月7号拿到白条的时候,原来的签证就无效了,也就是说我12月13号去申请的时候,他们应该以我白条上的工作许可为依据呀?
应该怎么写Widerspruch呢?有类似的模板可参考不?
先谢谢大家啦{:5_335:}
§16Abs.4 AufenthG 是不能拿Kindergeld的,你至少需要家里有个人是§18才行,如果两个人都是学生那没戏 mauce 发表于 2012-2-2 18: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6Abs.4 AufenthG 是不能拿Kindergeld的,你至少需要家里有个人是§18才行,如果两个人都是学生那没戏
可能是我表达的不清楚哈。我现在不是§16Abs.4 AufenthG了,延签后换成团聚签证,有工作许可。
我申请是从拿到工作许可后开始的Elterngeld,可是他们还是用我以前的§16Abs.4 AufenthG做理由。 都是电子签证惹的祸啊 那等拿到新的时候再去申请一下咯。 本帖最后由 听涛小筑 于 2012-2-3 21:38 编辑
你有工作许可不代表你有工作,没有工作一样不能申请Elterngeld。除非你老公有工作,他才能申请。 为什么不让你老公去申请呢?怎么让你没工作的去申请? 有工作许可就能申请,但是白条应该是你原来签证的fortsetzen,也就是你原来的签证是怎样的,白条也是怎样的。如果你拿到新的签证还有工作许可,那再去申请 你白条上AufenthG是第几条呢?
我当初毕业后换家庭团聚签证,可以工作的那种,之前没怎么工作,每个月拿的是最低的300欧。 kaeferin 发表于 2012-2-3 22: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工作许可就能申请,但是白条应该是你原来签证的fortsetzen,也就是你原来的签证是怎样的,白条也是怎样的 ...
估计是因为电子签证的事,等我拿到电子签证再去申请吧,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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