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2 发表于 2012-2-3 11:35

医学教授肖传国:千万千万千万别回国!!!以我为鉴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12-2-3 14:33 编辑



中国学术打假斗士方舟子和中国媒体曾一致指出,华中科大同济医学院教授肖传国发明的肖氏反射弧成功率为零,残害无数病人。


CNN报道肖氏反射弧http://www.youtube.com/watch?v=upM26Q2vW7g

美国肖氏反射弧临床试验http://projectreporter.nih.gov/project_info_history.cfm?aid=7696321&icde=0
丹麦肖氏反射弧临床试验http://clinicaltrials.gov/ct2/show/NCT01274312?term=xiao+procedure&rank=1
31位国际医学同行声援肖传国的公开信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437346&do=blog&id=368577

http://ww2.sinaimg.cn/large/626cc417gw1dplupbb8npj.jpg

nanguazaixian 发表于 2012-2-3 12:09

回国就两种形式:

1。弄清楚内外部情况回去,不会有大问题。
2。不查不问直接冲回去碰运气。

Dortmund110 发表于 2012-2-3 13:08

家里在国内有关系有钱的可以回去当人上人,否则只能回去当人下人

aquapower 发表于 2012-2-3 14:19

扯了半天,偷换概念。我不明白,这跟他买凶伤人有毛关系?他犯法了难道因为他的医学成就就可以免罪!?
这种没有德行的教授还是去祸害别人吧。爱哪哪去,回去也是臭大街的罪犯。

hh2 发表于 2012-2-3 14:28

aquapower 发表于 2012-2-3 14: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扯了半天,偷换概念。我不明白,这跟他买凶伤人有毛关系?他犯法了难道因为他的医学成就就可以免罪!?
这种 ...

扯了半天,偷换概念。我不明白,他啥时候买凶伤人啦?根据北京一中院终审判决书,既没有提到买、也没有提到雇、也没有提到给钱,方舟子只是皮肤挫伤。根据中国刑法,轻微伤或以下,不构成犯罪。如果依法,所有嫌疑人都只能判处无罪,当庭释放。

退一万步,就算真的买凶伤人,又怎么了?泯灭良知残害病人的造假歹徒,揍了又怎么了?杨志还杀了牛二呢。

hh2 发表于 2012-2-3 14:38

肖传国曾经痴迷相信中国法律能还他清白,告方舟子名誉侵权胜诉。结果。。。。{:5_326:}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b3cb2c0100lxnj.html

LynnH 发表于 2012-2-3 17:07

所以说,方舟子就是个烂人……

money_job 发表于 2012-2-3 17:19

一棍子打掉一船人....


1 国内有身份+背景的,出来混个2-3年,拿了身份,转移足够资金后,马上就回国接着赚钱了

2 家里用公务员关系的,在海外快速修个学位,回国也可以做公务员,进入国家系统

3 家里有生意的,出来为家族生意扩大市场,干个几年,回国,也是自家公司的高层了

人生百态,各种选择都有利弊,重要是认识自己+出身,才好哦

aquapower 发表于 2012-2-5 00:51

hh2 发表于 2012-2-3 14: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扯了半天,偷换概念。我不明白,他啥时候买凶伤人啦?根据北京一中院终审判决书,既没有提到买、也没有提 ...

睁眼说瞎话。都判了,你以为你是法官啊。还依法。
真是低能没底线的,得二到什么地步。拿小说写的当案例做比。杨志杀了牛二,
真是脑子进水了。
怪不得支持肖传国。无耻的人总有更无耻的二货捧臭脚。
看你的名字都知道你有多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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