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全部我们租房时间就三个月,由于不是我们先说的搬出去,而且之前房东的合同上也说了可以一个月退租。结果我们退房后也签了退房合同。结果房东三个月了,我们还没有拿到押金。期间我们也一直有进行过沟通,房东以各种理由拖延汇款。而且在往来邮件中都有谈论各种事情。结果最后房东发了封律师信,说我们没有用书面提前两个月的时间通知搬走,而且走的时候没有打扫房间。所以除了不给押金意外,还需要交付150欧元。请问邮件的内容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而且能要回来这个押金吗? 找mieter verein吧,交点年费,请律师是免费的,一般来说这点钱不至于打官司,两边的律师协商下就完了 可是那个申请的页面都是德语 很多不明白的啊 如果法律专业人士帮不了你。
告诉我你的联系方法(电话号码,Email),我可以帮你。
不过我们可是法盲与法盲之间探讨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哦。 我的邮件是lishan0804@126.com 当做聊天我告诉你这个无奈的故事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2-2-10 0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法律专业人士帮不了你。
告诉我你的联系方法(电话号码,Email),我可以帮你。
不过我们可是法盲与法盲 ...
我和楼主遇到了相似的问题, 你能也帮助我么? 短信联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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