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急 请教vereinbarungen的法律效应
本帖最后由 schnell123 于 2012-2-9 16:59 编辑去年的时候来到这家公司开始培训,除了签了一份带限制的工作合同到2月底,还签了一份vereinbarungen,上面写了在培训完之后,会派我回中国工作,还写了报酬以及中国的local合同会按照中国的法律办,但现在合同快结束的时候,老板突然跟我说,因为国内工厂所在的当地政府没有强制性要求购买住房公积金,他觉得给工厂所有人买公积金很贵,等到当地政府相关法规出台的时候在给我买。 我一听就怒火攻心,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我就说过这个公积金我一定要,然后去年9月份的时侯还跟我说,这个问题解决了,老板决定给所有人买。现在又弄这么一出。
现在我也不想在这家公司干了,感觉老板没信用,一会一个主意,而且对中国公司很刻薄,曾经跟我说就是因为中国人力资源便宜才在中国开厂,所有的自动化设备他是不会投在中国的,因为有这些设备德国做起来质量更好。按理说国内外企工资应该比一般名企高一点,但是他给工人工资2000人民币,比周边工厂还低。一直抱怨找不够工人,总共100人的厂子,一年能有200人跳近跳出。总而言之是一个没什么前途的工厂。
回国的local合同我也没签,我也不准备签了,请教大家vereinbarungen对此有没有影响,如果我不去国内上班,有没有法律责任。 求教 {:4_276:} 没什么法律效应的,当年我合同都签了寄过去了,最后也没去,不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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