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2-16 21:12

笑红尘 发表于 2012-2-16 2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 " 他们离婚的根本原因在于A有外遇,但我姑姑却没有着实的证据,而且A也一再强调让我姑姑也没必要去找什么 ...

谢谢亲的补充回答!你在婚版已经给了我们很多有用的信息,我都有记得和转告!{:5_335:}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2-2-16 21:13

楼主你姑姑最好飞快加入德国籍,最好跟她老公商量一下,让他暂时不离婚,等她入了籍后再办分居。不知道为什么她既然不打算回国了,国内也没什么亲人,为什么在这里八年了还不入籍,她其实五年前就够条件入籍了啊,现在想入倒要让她老公暂时不离婚才行了。入了德籍就无论如何也不会被取消居留了,即使长期拿hartz4,到67岁也可以拿养老金。只有niederlassungserlaubnis的话,如果长期拿hartz4,我不知道外管局会不会取消你的长居,毕竟德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永久居留”。我怀疑你姑父有没有为她交过养老金。如果没有的话,他们离婚时应该会平分他们婚姻存在期间你姑父所交的养老金。不过如果她老公已经退休了,应该没得分多少了。即使你姑姑真的交了八年法定养老保险,到67岁时能拿的大概还不到四百,要看她老公每月为她交多少养老保险。(2010年西德的平均养老金才1176欧,很多人还交了四十来年的养老保险的,你可以自己算算。)
如果没有婚前协议,两人又不愿协商,离婚时会平分婚姻存在期间两人的所有财产的增值部分。老头的婚前财产只要没在婚姻期间卖掉,你姑姑是拿不到哪怕是一分的。人家在认识你之前赚的钱,本来就跟你一毛钱关系也没有,这个就不要贪了,德国政府也不会支持你的。你想下如果对掉身份,你认识对方之前辛苦赚下的血汗钱,你跟一个人八年结婚八年然后分开,对方要分你之前的血汗钱的一半,你觉得合理么?

你姑姑不想搬出去,但只要她老公说他们早已分床什么的事实分居(Trennung von Tisch und Bett),你不搬出去也没有用的,当然她可以否认,这要看双方律师了。如果她老公找了律师申请离婚,你姑姑也得自己找一个的,因为她想争取更多的赡养费,所以不可能共用一个律师。

还有,德国离婚没有“过错方”这一说,离婚的唯一原因就是婚姻破裂,而不管谁出轨的。所以,费心去找所谓的出轨证据对分钱是没有任何帮助的。双方没有共同的未成年孩子的话,离婚相对有钱的那方现在也不用给多少年赡养费了。(我老公的舅舅离婚就不用给赡养费,即使他比他老婆有钱多了,不过这要看哪方的律师更给力。我本人觉得离婚还得养前妻或养前夫非常荒谬,除非对方要养共同的孩子导致不能工作,这个的话应该给。就算出轨,欠的也只是对方的情,不是欠对方的钱。同情你的姑姑,但是这是她当年选择放弃一切的后果啊,50岁才放弃一切出国,这个可能的后果当年肯定想过的,但仍然要选择冒这个险,唉。)

我上面说的,通通在google可以查到,楼主你姑姑德语不好,为什么你不帮她查呢?比如想找关于赡养费的信息,可以google“scheidung + unterhaltskosten",google能给你的资料绝对比中文论坛的更可信。

笑红尘 发表于 2012-2-16 21:14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2-16 21: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亲的补充回答!你在婚版已经给了我们很多有用的信息,我都有记得和转告!

不客气,也很替你姑姑担心,祝福她好运{:5_335:}

曲岩 发表于 2012-2-16 21:14

个人感觉如果是NIEDERLASSUNGSERLAUBNIS的话,离婚后可以跟其它有NIEDERLASSUNG的外国人相同的权利,比如SOZIALGELD,SOZIALHILFE,HARTZ4,应该都可以拿的。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2-16 21:45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2-2-16 21: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你姑姑最好飞快加入德国籍,最好跟她老公商量一下,让他暂时不离婚,等她入了籍后再办分居。不知道为什 ...

谢谢mm那么详细的回复!!!

我想劝我姑姑最好不要现在离婚,要离也再等两年,等65岁就可以拿养老金了总归稍微好点。A周一据说只是去律师那里咨询了一下,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进一步行动。两人现在有点冷战的意思,不过今天还一起散步和吃饭了,但气氛总还是不太对。我跟我姑姑说,如果可以拖,就先不要离,不然对她很不利。A是Beamter,因为结婚后有给我姑姑交养老保险吧。。。这我得去问问看她,难道可以不交吗?反正医保我是知道他们是一起算的,但养老金到还真不知道。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姑姑没有打算要他的婚前财产,但只想保全婚后的,但据她所知,A从一年前开始,就对他们的共同账户存款进行了大笔分批的转移,A美其名曰说是网上银行利息高,但A新开的那些账户,就没用共同账户,而只是他自己的名义,所以我姑姑比较难掌握。

另外google我也有在同时看呢,但毕竟这些是法律上的东西,又是德语,我自己看起来也比较慢,所以才想着来论坛求教~真心谢谢你的建议!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2-2-16 22:00

本帖最后由 lavendel2010 于 2012-2-16 22:01 编辑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2-16 21: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mm那么详细的回复!!!

我想劝我姑姑最好不要现在离婚,要离也再等两年,等65岁就可以拿养老金了 ...

楼主MM不用谢。结婚是没有法律规定一方必须给另一方交养老保险的啊,就算真的交,也不是那种gesetz的。还有,beamter是不用交一般人必须交的养老保险的,他们养老领的是pension,所以他们在职时每月的netto要比同等brutto的一般人要多。
你最好跟你姑姑说,如果是铁了心不回国了,那么最保障的只有尽快入籍,仅有niederlassungserlaubnis如果拿了几年hartz4之后外管局会不会取消,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人知道,不要冒这个险了。既然铁了心不回国,那么就忍忍吧,跟她老公商量下,看在八年的夫妻情分上让她入了籍后再办理分居。我想,只要你姑姑不要他钱,也不阻他找新女友的话,他不会那么绝情连这个忙都不肯帮吧?毕竟在一起八年了啊。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2-2-16 22:04

笑红尘 发表于 2012-2-16 2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 " 他们离婚的根本原因在于A有外遇,但我姑姑却没有着实的证据,而且A也一再强调让我姑姑也没必要去找什么 ...

google了一下,没找到现在德国取消了ehevertrag一说,也没有找到不能办ehevertrag notar。Ehevertrag的法律在此:http://www.gesetze-im-internet.de/bgb/__1408.html

笑红尘 发表于 2012-2-16 22:14

lavendel2010 发表于 2012-2-16 2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google了一下,没找到现在德国取消了ehevertrag一说,也没有找到不能办ehevertrag notar。Ehevertrag的法 ...

这个是公证处的人亲口说的。

高粱饴 发表于 2012-2-16 23:02

Espresso的诱惑 发表于 2012-2-16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德语不是很好,而且这方面认识的人不多,所以如果找律师,可能还要我帮忙。当不知道现在离对她是否最后 ...

再拖2年对你姑姑比较有利,至少这两年A还是要给你姑姑付所有费用的/

高粱饴 发表于 2012-2-16 23:04

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分居1年可以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就得分居至少3年才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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