烁月 发表于 2012-2-21 11:22

咨询关于亲属关系公证的问题

是LG邀请我的父母来,看到有的姐妹办理的是自己和父母的公证,也就是子女认证。有的似乎说要办理LG和我父母,也就是岳父母和女婿的认证。究竟是需要办理哪一种呢?

另外,我发邮件给上海领馆,貌似说户口本不可以作为关系公证,大使馆回复的是,所有的关系公证必须是以公证书的形式。大家可以留意一下哦

小小腹婆 发表于 2012-2-21 12:14

本帖最后由 小小腹婆 于 2012-2-21 12:15 编辑

自己和父母的叫做亲属关系公证,在国内所在城市的公证处办理。给这个公证再进行公证才叫做认证,认证要在所在省的外事办公室办理。

你LG和你的父母是无法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必须要你先办理和你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然后证明你和你LG的关系,也就是提供结婚证,这样就可以证明你LG和你父母间的关系。

上海的签证须知里没有提到亲属关系公证需要认证,所以认证应该是不需要办的,保险起见最好写信询问使馆。

davidcfa 发表于 2012-2-21 13:20

学习了.感谢

烁月 发表于 2012-2-21 19:48

小小腹婆 发表于 2012-2-21 12: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自己和父母的叫做亲属关系公证,在国内所在城市的公证处办理。给这个公证再进行公证才叫做认证,认证要在所 ...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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