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f 发表于 2012-2-24 1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规定的呀,如果没有特殊理由,就不能离开德国超过半年以上,否则会被取消长居的。
你把法律再仔细读读。你自己也说,不能离开德国超过半年以上,那我要是等到半年差一天,回德国,呆两天就走(或者更极端,就转个机),行不行呢? 如果你有特殊理由可以向外管局说明的。 cmf 发表于 2012-2-24 1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你有特殊理由可以向外管局说明的。
我们不争论了,直接看法条吧,免得误导大家:
§ 51
(1) Der Aufenthaltstitel erlischt in folgenden Faellen:
7. wenn der Auslaender ausgereist und nicht innerhalb von sechs Monaten oder einer von
der Auslaenderbehoerde bestimmten laengeren Frist wieder eingereist ist, 哦。。。那不是说没有外管局批准的话半年/6个月不在德国就被取消了。 像你之前的极端情况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计算着时间,半年回德国一次,
拿了欧盟长居的话,我只需要一年回一次亚 我说的极端情况不是理论上可以,是很多人都这么做。自己在中国工作,看着时间快到了,找个借口公差到欧洲一次,然后在法兰克福转机回去。
德国是半年一次,欧盟是1年一次,不过我看欧盟都快完了,还是拿德国牢靠些,不过这个只是个人感觉。当然有人也从德国转欧盟的,完全从法律上看欧盟的确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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