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bit 发表于 2012-2-29 01:10

27.04.2012更新申请非绑定工作签证2012的法条变动 重新整理

本帖最后由 rabit 于 2012-4-27 21:05 编辑

27.04.2012
最近比较忙,所以没有能及时上来看到大家的问题.今天就欧盟长居的问题再次更新一下.谢谢Buffy的指证。
由于我对法条Absatz,Satz的理解有误,所以对欧盟长居的解释有错误。现在更正如下:
欧盟长居不要求无限制工作签证,这个是个缺口。法律和条例以及法律评论都没有说到要无限制工作签证。
欧盟长居60个月。条例只说这个是最高标准,因此有的地方要也是对的,按最高标准执行。有的地方不要,也对,本来就是一个自由裁量的问题。

谢谢大家继续提意见。今天更新的部分在下面的重要结论里都更新了。

根据大家的建议,把帖子重新整理的一遍。

重要概念
1.无限制的工作许可--unbefristete Arbeitserlaubnis
就是没有时间限制,雇主限制,工作地点限制,工作性质限制的劳动许可。不通过劳动局签发。
2.有限的工作许可:是由劳动局(ZAV)根据§ 13签发 有时间限制(最多3年),雇主限制的劳动许可
3.带有无限制工作许可的工作签证(俗称非绑定工作签证)下面2种都是
--Unselbständige Beschäftigung voraussetzungslos.
--Erwerbstaetigkeit gestattet 包括了(Beschaeftung 和 selbstaendige Taetigkeit) 是更高级的工作许可允许自营和受雇佣
4.德国长居:Niederlassungserlaubnis
5.欧盟长居: Daueraufenthalt-EG
6.兰卡 - blaue Karte. 目前是草案,通过还不知猴年马月。每年3500张,有工资要求。最多4年。带有限制的工作许可的工作签证的另一种形式。不是长居。这里不多介绍。



重要缩写
1.BeschVerfV -- Beschäftigungsverfahrensverordnung 劳动法2012新修订版
2.AufenthG -- Aufenthaltsgesetz 外国人居留法
3.AufenthG_VwV -- Allgemeine Verwaltungsvorschrift des Aufenthaltsgesetz   Bundesrat针对AufenthG写的执行管理规定



重要结论
1.依照新的劳动法(BeschVerfV),对于正常工作持18签证的同学而言,带有无限制工作许可的工作签证(俗称非绑定工作签证)被取消了。家团还可以申请非绑定。已经非绑定的,不受影响.
2.按照居留法执行规定(AufenthG_VwV),有限制工作许可的工作签证(俗称绑定工作签证)的持有者不能申请德国长居
3.欧盟长居不要求无限制工作签证,这个是个缺口。法律和条例以及法律评论都没有说到要无限制工作签证。
欧盟长居60个月。条例只说这个是最高标准,因此有的地方要也是对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好了,有兴趣的同学请继续往下看。

事情的起因是从工作版上看到的shangfan 写的新消息:
“今天本来满怀希望去延签证,打算顺便改成非绑定的,因为已经工作有一年的时间。
之前还准备了大家经常提到的第9条。结果呢?先和办事员讲明自己的想法,他没啥经验,没明白我的意图。索性,我把打印好的条款拿出来给他看,他也拿来自己的Gesetzbuch查看,还是不明白,就询问他的同事,上来就被告知,现在劳动局已经把对外国人的非绑定工作许可取消了,并给我看了2012年新出的变动条款,原来的第9条没有了,相同的内容列了3b里,而第1条Grundsatz有硬性说明对拿有18的签证者。” 原贴链接如下
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47439&extra=page%3D1

所以我查询了相关法律,看看以上消息是否属实。

首先已经确认的事实是,劳动法确实在2012修改了。和大家密切相关的部分是以前大家用来申请非限制劳动许可的第九条,也就是shangfan同学拿去的法律条款。这一条款在新法中从原来的位置(Abschnitt 2)移动到了新法里的Abschnitt 1下方。编号从第9条改成了3b。请注意,原本的9(4)消失了,并没有移动到3b那里,但这不是最关键的问题。下面是法律链接,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比较一下。
2012年新的劳动法
www.buzer.de/gesetz/4111/index.htm
原劳动法中Abschniitt 2 §9 中关于申请非绑定工作签证的条例被挪动至新法中的Abschnitt 1 §3b.
http://www.buzer.de/gesetz/4111/a57501.htm
http://www.buzer.de/gesetz/4111/a173418.htm

为什么说老的劳动法里的9对大家那么重要呢?简单说一下因为9中规定了,在德国连续持有效签证3年,其中至少1年工作(学习时间最多折算2年,大部分同学都满足这个条件),就可以不需要从劳动局申请工作许可直接获得无限制的工作许可。

在这里要先介绍一下劳动局签发的工作许可的形式:
http://www.buzer.de/gesetz/4111/a57505.htm
以上链接是§ 13, 意思是通过劳动局Zustimmung
只能是绑定签证,且每次绑定签证的最长时间为3年。3年后也不可以改为非绑定。
所以,不需要劳动局批准的工作许可才是无限制的劳动许可

接着上面的说。现在9没有了,挪到了新的位置变成3b。最大的问题出现了。由于从Abschnitt2 移动至Abschnitt 1, 导致Abschnitt 1中的§1 Grundsatz 影响了3b
大家看看Grundsatz是怎么写的:
Abschnitt 1 §1 Grundsatz中规定 http://www.buzer.de/gesetz/4111/a57493.htm
Die Erlaubnis zur Ausübung einer Beschäftigung für Ausländer,
1. die eine Aufenthaltserlaubnis besitzen, die kein Aufenthaltstitel zum Zwecke der Beschäftigung ist (§§ 17, 18 und 19 des Aufenthaltsgesetzes) oder die nicht schon auf Grund des Aufenthaltsgesetzes zur Beschäftigung berechtigt (§ 4 Abs. 2 Satz 3 des Aufenthaltsgesetzes),
2. ......und
3. ......

kann in den Fällen der §§ 2 bis 4 ohne Zustimmung der Bundesagentur für Arbeit erteilt werden.

18号工作签证直接被点名了,不符合只有在居留目的不是工作的情况下(die kein Aufenthaltstitel zum Zwecke der Beschäftigung ist),不能使用§ 2 bis 4(罗嗦一下§ 2 bis 4是指§ 2 §3 §3b §4),直接获得非绑定的工作许可。显而易见3b再也不能被持18号签证的人引用了。

虽然道理上说不通,但目前的劳动法直接排除了以工作为目的的§ 18 工作签证持有着利用§3b(即3年后不需要劳动局的Zustimmung)来获得非绑定工作签证的可能。

简而言之:对于正常工作持18签证的同学而言,非绑定工作签证被取消了。
家团,Ausbildung还可以申请非绑定。
已经非绑定的,不受影响

以上属个人意见,抛砖引玉。

如果有最新的消息也会更新在这一楼.

===============02.03更新长居与绑定工签之间产生的新问题,谢谢文科博士提供的相关信息===========

后面的帖子里有部分同学问了长居与绑定工签之间产生的新问题。现在继续来写。
下面的链接是外国人法的第9条关于德国长居 就是Niederlassung啦。看看德国长居的要求
http://www.buzer.de/gesetz/4752/a65941.htm
根据AufenthG§ 9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2) Einem Ausländer ist die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zu erteilen, wenn
1. ...............
..................
5. ihm die Beschäftigung erlaubt ist, sofern er Arbeitnehmer ist,
..................
从字面上来看非限制的工作许可并不是必须的。呵呵,看到这里别高兴太早,问题出在下面。Bundesrat对外国人居留法有执行条例。
根据Bundesrat针对AufenthG发布的Allgemeine Verwaltungsvorschrift (AufenthG_VwV)
http://www.bundesrat.de/cln_090/SharedDocs/Drucksachen/2009/0601-700/669-09,templateId=raw,property=publicationFile.pdf/669-09.pdf
上的明确解释(祥见以上链接的96,97页,摘录如下)

9.2.1.5 Beschäftigungserlaubnis
Arbeitnehmer müssen über einen Aufenthaltstitel verfügen, der ihnen die Beschäftigung erlaubt (§ 4 Absatz 3 Satz 1). Diese Erlaubnis muss unbefristet (z.B. auf Grund einer Regelung des Aufenthaltsgesetzes oder auf Grund § 46 Absatz 2 BeschV oder § 9 Drucksache 669/09- 97 -BeschVerfV) vorliegen. Arbeitnehmer in diesem Sinne ist jeder, der eine Beschäftigung i.S.d. § 2 Absatz 2 ausübt.

所以根据上面的管理规定的解释,德国长居的前提是有unbefristete Arbeitserlaubnis.

今年劳动法修改后,由于18不能改为非绑定签证,没有无限制的工作许可,而长居的前提又是无限制的工作许可,目前产生了一个死结。
上面的劳动法13条大家可以在读一下。通过劳动局zustimmung的工作许可最长为3年,不是unbefristet的。

这个新问题可能需要新的司法解释,欢迎大家讨论。


====================3.3日更新欧盟长局========================

又有同学问欧盟长居了。继续
http://www.buzer.de/gesetz/4752/a151651.htm
欧盟长居不要求无限制工作签证,这个是个缺口。法律和条例以及法律评论都没有说到要无限制工作签证。欧盟长居60个月。条例只说这个是最高标准,因此有的地方要也是对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swordheartde 发表于 2012-2-29 07:44

本帖最后由 swordheartde 于 2012-2-29 09:20 编辑

BeschVerfV § 3b Beschäftigung bei Vorbeschäftigungszeiten oder längerem Voraufenthalt 不是和原来写的一样吗? 如果一定要加上Grundsatz前提,那不是说工作签证不能解绑?那跳槽的人该有多麻烦啊?几乎是不可能了。

spider127 发表于 2012-2-29 10:06

妈呀 我居然一点没看懂。。。
有没有人能通俗的说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解绑啊?

rabit 发表于 2012-2-29 12:25

已经更新

rabit 发表于 2012-2-29 12:41

这几天的萍聚有点问题啊,修改帖子太麻烦了。

毛衣下躲雨 发表于 2012-2-29 13:13

"rabit工作3年后可以非绑定。想用2年读书的时间+1年工作折算,目前看不行。因为引用3b的前提是符合§ 1发表于 1 小时前"
- 也就是说2012年以前的规定是:工作3年后可以非绑定。
- ”想用2年读书的时间+1年工作折算?“怎么折算?我工作一年后去延期的时候,没有被告知可能折算啊??
- “目前看不行。” 2012年后那工作签证的同学,就算工作了3年后,也只能再拿2年的绑定工作签直到5年期满后拿到长居才没有工作限制?
- 3年后如果再2年也是绑定的?那不是也要去申请工作许可落。我当时的工作许可只有3年。

spider127 发表于 2012-2-29 13:15

rabit 发表于 2012-2-29 12: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已经更新

也就是说工作签证不能解绑啦?

减肥旅行团 发表于 2012-2-29 13:26

没有看懂啊。。。
昨天才拿到签证,仍然有写工作单位。但是再三问了,以后不需要劳动局审批,也没有再像以前一样注明工作时间和职位。说如果换工作,拿了新合同来换工作签证就可以了。
这是不是就是非绑定的工签呢?

减肥旅行团 发表于 2012-2-29 14:03

所以才觉得比较奇怪。之前问朋友,说11年之后都要写工作单位的。。。
有谁知道更具体的?

yingyuan 发表于 2012-2-29 16:28

以前是非绑定签证的,续签后,会是绑定还是非绑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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