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再去爱?
近来听了朋友的倾诉,于是在思考一个可笑的问题。是不是每个 人 都有再爱的权利?
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再去爱?
(比如: 一个人无法摆脱以前爱的记忆
或者,一个人现在有男(女)朋友, 现在再去兼爱另一个。
是不是就是没有资格再去爱?)
如果一个人没有资格再去爱,那是不是与爱的自由矛盾了?
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注释: 兼爱,就是爱两个。
[ Last edited by 燃烧的蜡相 on 2005-6-7 at 05:48 ] 爱上了,就一心一意,感情的基础是忠诚,不是吗?! 责任与自由无关,爱情并不是忘乎所以,无所顾忌的啊!! 但忠诚是相互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sunshine宝宝 at 2005-2-28 09:56 PM:
责任与自由无关,爱情并不是忘乎所以,无所顾忌的啊!!
面对一个无所顾及的感情。 Originally posted by 燃烧的蜡相 at 28/2/05 21:57:
但忠诚是相互的。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忠诚是双方的,但是,如果一方放弃了忠诚,不代表另外一方也要背弃啊! Originally posted by sunshine宝宝 at 2005-2-28 10:03 PM:
忠诚是双方的,但是,如果一方放弃了忠诚,不代表另外一方也要背弃啊!
m面对一个 他(她)对别人忠诚中 给予我的错误的感情。
支持她(他)的忠诚,就是放弃这个情感。
坚持自己的忠诚, 就是 毁掉别人世界的忠诚。
[ Last edited by 燃烧的蜡相 on 2005-2-28 at 22:31 ] 跟着感觉走,浮出水面 终于浮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