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loeqi 发表于 2012-3-5 13:21

求助关于Hauptwohnung和Zweitwohung的报税问题

这个问题一直没搞明白,现在收到Finanzamt关于Zweitwohnung的报税申明,求大虾指点:

我和LG之前在E城市anmelden,后来因为LG去年年初工作项目关系搬到汉堡, 因为是出差性质提供住房,一开始没有ummelden到汉堡. 去年年中,由于我在汉堡开始工作(之前我正好毕业,没有工作),为了换税级方便就在汉堡ummelden,并把汉堡的住房登记为Nebenwohnung, 但LG没有同时ummelden. 一直到今年1月份, 他才ummelden到汉堡, 并且1月份开始我们都把汉堡的住房登记为唯一的住房了, 也就是不存在Nebenwohnung了.

请问这种情况下, 到底是可以退税还是需要报税阿? 因为最近收到了汉堡Finanzamt要我对Zweitwohung做Steuererklärung, 应该是针对我去年年中到今年1月前的这段时间的, 应该怎么处理阿?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求助关于Hauptwohnung和Zweitwohung的报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