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父母同来德,北京签证,
邀请父母同来探亲,大家都说材料分开交,但是经济担保和邀请信都是一份的该如何分给爸妈各自一份呢?如何处理呢?既然分开交材料,母亲没有工作,按照使馆要求提供的材料的最后一条,如下:
未就业成人: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
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不明白,亲属关系已经公正认证了的父母子女关系,为何妈妈的材料还需要她和爸爸的婚姻公正认证?是一定要的吗?大家有没有面对类似的情况的?如何办得呢?
期待知情人的答复,谢谢。
难道大家都不知道吗{:5_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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