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答案!
甲减,常年吃药,半年验一次血。问题就出现了: 交了10欧ANMELDUNG,然后验血,大夫每次只给开三个月的药。可是,下次到大夫那里开药,是下一个季度了,又要交10欧,这次只是要REZEPT(药和上次的一样)。药才5欧,可是ANMELDUNG都10欧,并不需要看病。虽10欧,但感到冤枉。是不是德国法律规定的? 知情的人请告知,在此先谢谢大家了!
es ist immer so. 不好意思我验血的次数比你多。
言归正传,应该可用直接打电话问医生要Rezept的吧。我有时候懒,就打电话了。医生签完名,你去取了就是了。 假设你那个季度没交10欧,打电话后,去取REZEPT就可以了。关于这件事情真是搞不清楚,怎么才能知道真正的规定呢? 这药是要吃终身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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