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换工作签证的逻辑性问题
本帖最后由 verdammtcool 于 2012-3-13 19:00 编辑我现在是学生签证,学分已经修完,已经拿到工作合同,还没有exmatrikulation。刚去了我们这里的外办,说一定要有注销学籍的证明才能申请工作签证。可是,如果我注销学籍了,我就不是学生了,那我现在的学生签证不就无效了么?那我在工作签证下来之前是什么身份呢?
不知道各位在注销学籍前拿到工作合同的都是怎么办理的啊?谢谢! 学分修完了 也就是毕业了?
如果毕业了 你要去外办申请找工作的1年过渡签证 就可以正式找工作了
既然你已经得到合同了 就走个形式 办好1年的找工作签证直接申请工作签证 滚去滚来滚去 发表于 2012-3-13 19: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学分修完了 也就是毕业了?
如果毕业了 你要去外办申请找工作的1年过渡签证 就可以正式找工作了
既然你已 ...
是啊,毕业了,就是还没有办理离校手续。
现在不是换签证挺贵的嘛,走个形式估计要多花100多吧。
不知道在没有出找工作签证之前,大家都是怎么弄的。。。 白条 verdammtcool 发表于 2012-3-13 2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啊,毕业了,就是还没有办理离校手续。
现在不是换签证挺贵的嘛,走个形式估计要多花100多吧。
不知道 ...
不知道是我没讲清楚还是。。。
你题目里也提到逻辑性问题 德国人的逻辑就是学生签证----找工作签证----工作签证(当然个别情况除外,如果你捷径的话也不用这种逻辑)
还有签证贵就不换了? 你这又是啥逻辑 滚去滚来滚去 发表于 2012-3-13 2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是我没讲清楚还是。。。
你题目里也提到逻辑性问题 德国人的逻辑就是学生签证----找工作签证----工 ...
你讲的很清楚了。谢谢! 本帖最后由 schwarzdame 于 2012-3-13 20:30 编辑
说说自己的经历吧:去年8月底签证到期,签证的时候提交了12月份即将毕业的证明,签证官就给了我一个6个月的白条,到2月末到期。他的意思是如果找到工作可以直接申请工签,也可以省点签证费。后来搬家了,在新城市的外管局延签,可巧的是在签证到期前拿到了工作合同,所以在新外管局提交了工签申请,就又拿了三个月白条。所以自上次签证起一共拿了9个月白条。当时咨询的原居住地的签证官,用90天工作许可可以开始工作,LG也是拿着这个90天开始工作的。 schwarzdame 发表于 2012-3-13 2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说自己的经历吧:去年8月底签证到期,签证的时候提交了12月份即将毕业的证明,签证官就给了我一个6个月的 ...
谢谢!明天去外管局问问试试 schwarzdame 发表于 2012-3-13 2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说自己的经历吧:去年8月底签证到期,签证的时候提交了12月份即将毕业的证明,签证官就给了我一个6个月的 ...
能说一下 那白条期间保险怎么算? 还是学生保险么? 本帖最后由 Darkpriest 于 2012-3-14 10:00 编辑
滚去滚来滚去 发表于 2012-3-13 2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是我没讲清楚还是。。。
你题目里也提到逻辑性问题 德国人的逻辑就是学生签证----找工作签证----工 ...
如果你毕业了,在学生签证的时候就找到工作拿到合同开始申请工作签证,是不会让你换成找工作签证白交一次钱的。一般做法是给3个月白条回去等工作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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