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wena 发表于 2012-3-14 23:58

我听错了吗?这么可怕的法律?

是我听错了吗?怎么刚才听德国的新闻里说中国通过了一项什么可秘密关押人达6个月的法律?

hh2 发表于 2012-3-15 00:08

毒运轮无耻叫嚣,不必搭理。都法治社会了,还不知足啊。

kolinsky 发表于 2012-3-15 00:13

既然是秘密关押不妨久一点,干嘛要定个6个月呢?

azoo168 发表于 2012-3-15 01:49

脑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杜伊 发表于 2012-3-15 03:07

是指那73条吧

快乐的园丁 发表于 2012-3-15 07:41

昨天 NTV好像也报道了两会通过什么6个月的决议,几句话带过,没听清,难道说的是这个

foxtail_lb 发表于 2012-3-15 07:51

给吃给喝给住房不?那上访的每年能享受这样6个月,也到不是坏事。

hh2 发表于 2012-3-15 08:41

foxtail_lb 发表于 2012-3-15 06:51给吃给喝给住房不?那上访的每年能享受这样6个月,也到不是坏事。

坐牢都给吃给穿给住房呀,找个事儿去好好享受,找对了还能享受一辈子呢

rowena 发表于 2012-3-15 09:41

看来是真的了,这个世界真搞不懂了,这项法律怎么听都怎么不合理啊!秘密关押时间可以长达6个月,估计以后秘密处理的方式都可以秘密了,太可怕了!这种东西竟然能通过?!

slash034 发表于 2012-3-15 10:59

这是在说关塔那摩么?

Reisender 发表于 2012-3-15 11:12

本帖最后由 Reisender 于 2012-3-15 11:17 编辑

slash034 发表于 2012-3-15 10: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在说关塔那摩么?

不是,关塔那摩普遍是无限期的{:5_387:}

回评论,所以"普遍是",当然也有特例

rowena 发表于 2012-3-15 11:19

有童鞋知道么?怎么看到的第73条里都没提到6个月的时间,那德国的新闻里说的6个月到底哪儿来的?

ein 发表于 2012-3-15 11:40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2-3-15 11:42

几年前不是有个德国的穆斯林被无端端关进了关塔摩么,
现在还在打官司呢。

rowena 发表于 2012-3-15 11:53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2-3-15 1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几年前不是有个德国的穆斯林被无端端关进了关塔摩么,
现在还在打官司呢。

可催悲的是人家还可以去打官司,在中国若被秘密关押了都是合法的,若去打官司不是故意扰乱司法秩序么?

kolinsky 发表于 2012-3-15 12:57

rowena 发表于 2012-3-15 1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催悲的是人家还可以去打官司,在中国若被秘密关押了都是合法的,若去打官司不是故意扰乱司法秩序么?

1,秘密关押了你是不知道的,你都知道了还叫什么秘密关押?
2,秘密关押还是可以打官司的。

kolinsky 发表于 2012-3-15 13:03

本帖最后由 joana0163 于 2012-3-15 17:47 编辑

{:4_304:} 73条有规定6个月吗?

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来源:http://www.npc.gov.cn/npc/dbdhhy/11_5/2012-03/15/content_1714160_2.htm

rowena 发表于 2012-3-15 15:29

kolinsky 发表于 2012-3-15 11: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秘密关押了你是不知道的,你都知道了还叫什么秘密关押?
2,秘密关押还是可以打官司的。

1秘密关押了就不再放回了是吗?这个世界上就没人知道,是吧?
2 秘密关押是合法的,那被关的人和家属还打什么官司?故意犯法?还是想再次被秘密关押?

GGxMM 发表于 2012-3-15 15:31

viewghost 发表于 2012-3-15 15:43

靠,还有比着更傻逼的吗?如果这条法律没规定6个月,就合理了?
什么叫谣言?王立军闯美领馆才是谣言!这个坛子还有人好意思出来辟谣?
现在不知道这条是拘押多久,楼上几位是觉得6个月长还是短?

最可笑的是,一条这么重要的法律人大通过,超过90%的人民代表同意,我们现在连这个法律的细节都不知道。谁家造谣不重要,谁家的傻逼跑出来喊别人造谣才重要。

好,觉得这是造谣的网友,给点这条法律的细节,顺便阐述一下合理性吧? 我倒好奇那些说王立军不当副市长要升官的人们,如何一次又一次的给党和政府擦屁股添屎。这种特殊的剧情只有这个狗血的时代造就的人物才能表演,等我们这个国家上了康庄大道变成正常国家了,这样的丑角戏就少了。

kolinsky 发表于 2012-3-15 15:44

rowena 发表于 2012-3-15 14: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秘密关押了就不再放回了是吗?这个世界上就没人知道,是吧?
2 秘密关押是合法的,那被关的人和家属还打 ...

{:4_293:}
1. 不再放回直接杀了了事,关押干嘛阿。学007电影给某部门发个杀人执照不就好了,秘密关押一辈子还不如活埋了简单。
2. 秘密关押如果是合法的,该不该关是可以打官司的,不该关就放出来。秘密关押的最大问题是消息源的问题,既然是秘密的,关哪里,谁关的是秘密,谁泄密谁要倒大霉了。网上所谓的秘密关押都是假的,真的秘密关押还让你知道?刁民们脑子不清醒搞出来的什么被失踪,被秘密关押等等。

rowena 发表于 2012-3-15 16:01

kolinsky 发表于 2012-3-15 1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 不再放回直接杀了了事,关押干嘛阿。学007电影给某部门发个杀人执照不就好了,秘密关押一辈 ...

"秘密关押如果是合法的,该不该关是可以打官司的"-----这什么逻辑啊!既然秘密关押合法,那就该关呗!还有打官司的余地么?!

rowena 发表于 2012-3-15 16:03

viewghost 发表于 2012-3-15 14: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靠,还有比着更傻逼的吗?如果这条法律没规定6个月,就合理了?
什么叫谣言?王立军闯美领馆才是谣言!这个 ...

"最可笑的是,一条这么重要的法律人大通过,超过90%的人民代表同意,我们现在连这个法律的细节都不知道"---是啊,特别顶这句!网上看到的那个73条没头没尾的,到底什么细节啊!

rowena 发表于 2012-3-15 16:04

viewghost 发表于 2012-3-15 14: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靠,还有比着更傻逼的吗?如果这条法律没规定6个月,就合理了?
什么叫谣言?王立军闯美领馆才是谣言!这个 ...

"最可笑的是,一条这么重要的法律人大通过,超过90%的人民代表同意,我们现在连这个法律的细节都不知道"---是啊,特别顶这句!网上看到的那个73条没头没尾的,到底什么细节啊!

kolinsky 发表于 2012-3-15 17:47

rowena 发表于 2012-3-15 15: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秘密关押如果是合法的,该不该关是可以打官司的"-----这什么逻辑啊!既然秘密关押合法,那就该关呗!还有 ...

那当然有阿,你抓错人了还是可以打官司的嘛

kolinsky 发表于 2012-3-15 17:49

rowena 发表于 2012-3-15 15: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可笑的是,一条这么重要的法律人大通过,超过90%的人民代表同意,我们现在连这个法律的细节都不知道"- ...

73条的细节不是在17楼已经贴出来了吗?你要真关心人大的网上都公开的阿,难道还要人大专门送一份给你阿,你自己想了解有了解的渠道嘛。都写这么明白了,你们怎么还在传谣言阿?

rowena 发表于 2012-3-15 19:01

nano3833 发表于 2012-3-15 19:22

听说过美国的Patriot Act吗,凡是危害的美国利益的均可秘密无限期关押。你去看看德国人的评论,很多人说中国不过是步美国人的后尘。

wini 发表于 2012-3-15 20:14

没觉得什么奇怪的,只不过把以前暗地里做的现在提到明面上来了,冠上个法律的名头,以后做起来就明目张胆了,省得外媒老是指指点点。

kolinsky 发表于 2012-3-15 22:46

nano3833 发表于 2012-3-15 18: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听说过美国的Patriot Act吗,凡是危害的美国利益的均可秘密无限期关押。你去看看德国人的评论,很多人说中国 ...

在中国只要外国有什么,什么事情都好通过。不过首先还是要说明事实上没这么回事。人大根本就没通过这么条法律。

中国和美国就算是立了相同的法律,差别就在于,在美国泄密是罪,在中国刁民会问秘密,谁定的秘密,问过广大人民没有。所以一切秘密都不在是秘密,刁民也因揭批获得自己的荣誉甚至混个间谍罪并因此在世界上获个什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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